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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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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道府办发〔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严厉打击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为召集人,副县长祝华静为副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华,县公安局副局长朱俊令,县经贸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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