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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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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府办发〔2006〕58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06年通江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6年通江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根据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卫生部等七部委(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及《2006年巴中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2005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基础上,继续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强化医疗市场监管,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使我县医疗市场沿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清理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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