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 建市监函[2006]4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司起草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书面意见,并请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送我司建设咨询监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790,58933530 传 真:010-58933530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