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的通知
颁布单位: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证监发[2006]47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于2006年5月18日予以废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