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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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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教计〔2006〕131号
【发布日期】 2006-09-06
【实施日期】 2006-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适应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加大从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的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与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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