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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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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0
【实施日期】 2006-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关于转发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残疾人联合会编制的《昭通市残疾人“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残疾人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协调发展,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依据省政府批转的《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和《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

      《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关心、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支持下,通过各级残疾人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进一步夯实残疾人事业基础。

      一是建立了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市、县区、乡镇建立健全了残联机构,明确了规格,计划单列,大多数社区、(村委会)建立了残疾人组织,配了专兼职人员;市、县区五类专门协会建立健全。机构的日益完善,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形成了较系统的业务体系。在始终把残疾人康复作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全面抓好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权益保障等工作蓬勃开展。

      三是建立了较完善配套的政策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人民政府107号令《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和52号令《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和各县区先后制定了5个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为残疾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是改建和新建了九个县区残联“四位一体”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做好残疾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康复训练机构、盲人有声读物场所、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二)形成了更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各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各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各项业务全面拓展,残疾人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法制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工作有新突破,薄弱环节得到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格局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级残联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运作,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组织得到加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真诚奉献,努力工作。

      (四)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

      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康复工作,全市1.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达77.6%;7740名残疾人接受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率达80.3%;扶持11.1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摆脱了贫困;解决了3274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1.7万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特殊艺术和残疾人体育取得较好成绩。

      (五)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

      广大残疾人以珍惜人生、志在奉献的高尚情怀,锐意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在各条战线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自强模范,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残疾人的良好精神风貌。一批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资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2.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进一步加大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力度,并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改善8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居住条件。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初级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数量进一步扩大。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抓住机遇,推进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全市所辖县区城内和60%的乡镇开展规范化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万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15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00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100例、假肢装配300例、矫形器装配30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300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200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150名,帮助74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9680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推进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救助,在水富县建立 “白内障无障碍区”;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助;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夯实残疾人康复事业基础。完善市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设施和功能建设,逐步推进各县区康复服务站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县区级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用品用具供应站的作用,扩展社区康复服务网络,为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打牢基础。

      4、健全聋儿康复网络。加强市和各县区聋儿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站)的建设,建立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家长培训班;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5、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74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康复;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6、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7、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认知能力和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等训练;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集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养护机构,提供系统、终身康复服务;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8、组织开发、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对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实施救助。巩固和完善全市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加强信息服务,推广评估和适配技术。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

      9、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白内障复明、肢体残疾矫治、聋儿助听器验配、精神病服药和麻风畸残矫治等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

      10、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机械致残、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切实采取预防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帮助4000名贫困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加快初级中等特殊教育发展,积极发展高级中等特殊教育。

      主要措施:

      1、继续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面纳入各县区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在通过“普九”验收的县区大力推行随班就读和设立普通小学校特教班,30万人口以上且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区要建立1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

      3、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4、统筹规划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在市特殊教育学校逐步创造条件,建立特殊教育高中班,提高办学层次和质量。

      5、继续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在同等条件下,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6、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充分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实用技术培训。

      7、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和教育科研,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开展盲文培训,为盲人接受义务教育和初级教育创造条件。

      8、采取多种形式,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鼓励自学成才。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48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6万人。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尽可能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得到及时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00名。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2、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3、加强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全面推进全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06年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争取获得好成绩。

      5、发挥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盲生的优势,培养更多的残疾人医疗按摩人员;利用残疾人按摩机构,培训残疾人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市级盲人按摩教研实习、示范基地。依据国家规定,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

      6、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建立和完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执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有条件的县区,可按“分类救助”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扶贫。

      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任务指标:

      ——扶持61250人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扶助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帮助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1万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完成8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

      主要措施:

      1、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列入扶贫工作规划,列入任务指标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重点扶持。

      2、将符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全市扶贫劳务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在实施整村推进、异地扶贫、产业扶贫等计划中,优先照顾农村贫困残疾人,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保证各项扶持措施落实到残疾人户。

      3、积极协调解决康复扶贫贷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贷款到位率,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以最优惠的条件得到贷款扶持。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规范运行,量化绩效考核,最大程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积极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

      4、继续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茅草房、杈杈房,多渠道、多措施予以改造,并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优先进行改造,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努力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

      (五)文化、体育。

      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积极选拔优秀队员,参加全国、全省各类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主要措施:

      1、支持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公共图书馆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县区要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2、社区、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要定期举办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4、选拔优秀演员排练节目组队参加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弱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5、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抓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市体育学校要招收、培养一定数量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全民健身路径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应的设施。

      6、建立健全市、县区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所有公共体育活动场所都应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各县区至少有一处符合残疾人公共体育活动要求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立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裁判员、教练员和分级员队伍;做好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积极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7、大力支持省办好2007年在昆明举行的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助残意识。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

      主要措施:

      1、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环境。

      2、市电视台及有条件的县电视台要积极开办手语节目,各级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

      3、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5、大力宣传优秀残疾人、优秀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6、继续组织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任务指标: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规、政策体系。积极制定、修订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定完善无障碍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我市“五五”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倡导社会自觉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3、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4、建立以各级法院的司法救助、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5、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6、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协调解决残疾人困难。充分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作用,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7、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加快无障碍建设步伐;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进一步开展创建全省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8、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规建设,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完善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系统网络建设,实现市和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间的网络互连和信息资源共享。

      ——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全市残疾人联合会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互联网网站建设与信息服务。

      ——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基层统计管理。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

      主要措施:

      1、逐步建立以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化机构为骨干,以县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基础的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的普及培训。

      2、实现与省和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局域网的连接,逐步建立全市残疾人联合会系统业务应用平台,并逐步向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延伸,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

      3、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统一标准、整合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残疾人联合会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提高残疾人工作管理水平。

      4、进一步推动残疾人联合会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丰富信息内容,加强社会宣传,促进政务公开,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5、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服务的业务指导、标准规范和政策咨询工作。统一组织和推进面向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鼓励社会机构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

      6、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建立基层统计台帐,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7、积极推动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的实施,开展信息无障碍项目和产品的推广和实效评估。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扶残、助残。

      ——建立一所市残疾人综合服务活动中心。

      ——加强县区残疾人联合会“四位一体”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良好条件。

      主要措施:

      1、县区、乡镇两级残疾人联合会要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根据“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制定“昭通市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提高全市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培养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普遍组织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5、组织好参加第四次“云南省自强模范”、 “云南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和“云南省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云南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

      6、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领证率达到80%。

      7、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县残疾人“四位一体”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帮助完善功能,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对尚未建成的抓紧建设,确保2007年底完成建设任务。积极做好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推进。

      8、认真指导镇雄、巧家、盐津被抽中县,做好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继续做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挖掘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强与州边市、县区的合作与交流。

      9、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组织部批转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和《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做好有关干部双重管理工作的函》的要求,理顺管理关系,加强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和党的组织建设。重视领导班子、残疾人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交流工作。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县区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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