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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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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0
【实施日期】 2006-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

       文件号:济政发〔2006〕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

      

      

      济南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育发展更好地适应我市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我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回顾和现状

        “十五”期间,我市提出并全面践行“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的理念,不断深化对教育体制、管理机制和教育过程的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实现了健康协调发展。

        (一)树立“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新理念,引领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

        “十五”期间,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提出了“让更多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的发展理念。通过教育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让“更多”的孩子接受教育,努力实现教育公平;通过优质教育资源存量不断增长,满足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的需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教育事业发展坚持了“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总切入点,以全面改革创新为总要求,以全面加强管理为总抓手”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常规工作抓改革,创新工作抓突破,全面工作抓管理,一切工作抓落实”的工作方法,构建了“中心提升、周边发展、城乡互动、优质均衡”的战略格局。

        (二)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1.基础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十五”末,全市学前儿童入园率市区达95%,农村达82%以上,农村学前入园率比“九五”末提高了12个百分点。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实现了“零拒绝”,并实施免费教育,全市形成“以大多数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市特殊教育学校为示范、以乡镇中心小学残疾儿童附设班为骨干”的办学格局,盲童、聋童、弱智儿童入学率分别达95%、96%、98%,比“九五”末分别提高了3个、1个、3个百分点。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小学在校生巩固率全部达到100%,初中在校生巩固率达98.5%;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89.29%,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比“十五”计划的85%提高了4.29个百分点。实施“膨胀名校”策略,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普通高中在校生数持续增加,由“九五”末的5.59万人增至10.51万人,增幅达88%。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比例达56∶44,基本做到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7%。“十五”期间,有29处普通中小学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处数已达79所;52处幼儿园被评为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2所幼儿园成为山东省十佳幼儿园;2个区被评为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35个乡镇被评为市级教育工作示范乡镇。

        2.职业教育规模、档次、效益、质量等方面有了较大提升。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整合发展职业教育。确立了“定位准、办法活、盯市场”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思路,整合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城乡职教联动,跨区域合作。中等职业学校由“九五”末的106处调整为“十五”末的86处,专业开设总数由329个调整为112个,其中30个专业确定为重点发展的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近10万人,占整个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例达到44%。中职升高职的比例达到20%,毕业生“双证书”考核达标率95%,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17处职业中专被评为国家和省级重点职业中专,5所学校被评为省级教学示范学校,6所学校、16个专业进入全省“十、百、千”工程。

        3.地方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民办高校实行属地管理体制,中等师范学校改为“五年制”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成立了济南职业学院和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办了8所学历教育民办高职学院和23所非学历教育民办高校。市属高校由“九五”末的4所,在校生不足1万人,发展到11所,在校学生超过3.7万人。

        4.成人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市职工全员培训率达58%,职工教育初步形成了“立体化、多元化、全程化、规范化”的企业教育体系,建成14处行业教育中心、30处大中型企业教育培训基地,全市累计培训职工450万人次,比“九五”期间增加了18万人次。社区教育有了实质性的突破,有5个区成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占全省首批实验区总数的1燉3,2个区被评为国家级实验区。市内5区85%的街道(乡镇)建立社区教育中心学校,有社区学院3处、社区教育中心77处、社区教学站364处、社区教育覆盖率达70%,社区教育累计培训街道居民156万人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34万人次,下岗待岗职工1.5万人次。农村成人教育由扫除青壮年文盲转移到对剩余劳动力的培训,培训量达到490万人次,92个乡镇建立成教中心,其中35处达到市级教育示范标准,有2600余名村级干部参加学历培训,6万余名农民接受“绿色证书”培训。“十五”期间全市参加成人高等学历教育10万余人,参加成人中等专业教育4万余人,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已增加到85个,自考报考数达到123万人次,271万科次,共有22755人通过自考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5.民办教育有了新的增长。“十五”末,全市共有民办教育机构518所,比“九五”末期的376所,增加了142所,其中:民办学历和非学历教育高校31所,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14所,初等学历和非学历培训学校473所,共开设专业门类73个,年培训能力达到12万人次。

        6.教育外事工作不断得到深化。“十五”期间,累计派出各类团组117个,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进行教育交流活动1366人次;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各类教育考察团组107个,计1681人次。全市外籍教师聘请资格学校增至29所,在济工作的外籍教师达70多人。接受外国中小学生资格学校18家,现有60多名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及港台地区的中小学生在济就读。

        (三)深化教育体制、教育过程、教育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得到了不断完善,农村县(市)区教师工资全部实现统发,教师工资和中小学公用经费有了明显增加,教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教育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市区基本实现小学、初中一体化管理,“九年一贯”制的学区管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有了新的突破,基本实现了市级统筹,协调发展。

        2.改革教育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小学全面推行了等级制评价制度,建立了以成长记录为主要内容的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使用制度。不断改革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办法,扩大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数量,改进高中指标生招生录取办法,增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实验操作能力,对部分职业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免试录取,收费实行票款分离。

        3.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启动并推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十五”期间,在加强学习型、专业型、服务型教科研队伍建设基础上,坚持“抓评价、促改革;抓课改,促创新;抓管理,促质量;抓建设,促发展”的工作主线,努力做好课程改革、课程资源开发、教育评价、校本教研制度建设、考试改革研究、教师和校长的专业成长等工作。实施“农村教育振兴行动”,加强了农村学校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开展了“百校牵手”、“教育志愿者”、“支教支校”、“名师义教”等活动,使更多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4.加强学校德育,提高德育的实效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创新中小学德育内容和方法,构建富有实效性的德育序列化体系,加强德育课程建设,济南市经过审批的校本德育课程已达149门。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实施全员育人,重点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环境育人,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年”活动,为学生创设理想的成长环境和发展空间。

        5.各学段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小学毕业生合格率已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高中毕业会考合格率达到91.2%以上;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为95.99%,优秀率25.05%,比“九五”末分别提高了1.2和3.5个百分点,“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率为98%,优秀率34%;2005年全市普通高考录取率达到8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16个百分点,比“九五”末提高了5个百分点,其中本科录取率达到30.7%,高于全省平均录取率2个百分点。每年高校保送生人数占全省保送生人数的一半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5%。“十五”期间,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际金牌9人、银牌18人、铜牌38人。获得全国一等奖1074人,二等奖1791人,三等奖2378人;获得省级一等奖1542人,二等奖2209人,三等奖2648人。获奖的人数及获奖等次居全省之首。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于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通过实施“双百工程”、“名师建设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师德教风建设”、“教师学科素质大赛”等,采取学历教育、校本研修、教师论坛等多种形式,做好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基本完成了历史遗留下的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任务。各类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位于前列。“十五”末,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8.67%、93.91%、94.37%,比“九五”末期分别提高了2.41、8.84、12.17个百分点,我市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的达到48.16%,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49.61%,比“九五”末期分别提高了30.25和28.01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市中小学有3.5万余名教师、1600余名校长、200余名教育行政干部接受省级以上的培训,256名教师获国家优质课奖励,241名教师获省级奖励,12人被确定为齐鲁名师培养人选,89人被确定为济南名师培养对象,70人被授予市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选派了778名骨干教师赴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外基地和北京、上海培训。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到了74%。

        (五)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办学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

        教育经费稳定增长,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基本形成。2004年,全市地方教育经费总支出为27.9亿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14.17亿元,财政性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16.48%;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有力缓解了教育经费不足。2001-2004年全市财政性教育投入累计达56亿元,可比口径年递增15%。教育投资效益明显提高,“资金跟着项目走”成为教育投入的主要依据原则。全市教育经费安排实行了“部门预算”,有力地支撑了各项教育事业重大发展决策的执行。“教育资产增值项目”的实施,使教育资产得到了二次利用,发挥了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

        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十五”期间,全面实施了以迅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出发点的“五个一”教育资源优化升级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营造了全面提升、重点优化、校校升级的新局面。全市校舍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城镇学校新征土地3930亩,新建校舍面积286.28万平方米,校舍改造累计总投资19.3亿元,其中修缮费6.9亿元,基本建设费12.4亿元。“十五”期间我市教育技术装备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我市各类功能实验室有6229个,配备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额达7.36亿元;图书馆(室)2119个,学生和教师图书共计1305.85万册,新增图书450余万册;配备微机5.5万台,师机比4.6∶1,生机比14.8∶1,800所学校拥有校园网,其中“十五”期间新建校园网731个,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有7个县(市)区和全部的市直属学校通过省级实验教学普及督导评估验收,市中区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普实”任务。市区中小学实验室及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配备全部达到国家一类标准,部分农村中小学也达到国家一类标准。全市基本完成了第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初中学校处数由“九五”末的245所调整为现在的203所,小学处数由“九五”末的1273所调整为889所,农村初中基本实现了2-3万人设一所学校的要求,市区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紧紧围绕省会城市的开发建设,新建了一批高标准现代化学校。

        (六)加快农村教育改革,关注弱势群体,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启动并实施了农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投资1.41亿元,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投资4000余万元,解决14万农村中小学生自带课桌凳、购置微机教学设备等问题。对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大力实施“爱心助学”工程。章丘市和历城区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全市对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了“一费制”所有费用。共减免农村中小学生费用3386万元。近年来全市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的资金累计达2790.98万元,受益学生达105541人。解决了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在全国率先取消借读费,设立了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专门学校,明确了定点学校。在特殊教育方面投资1800余万元把特教中心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特教学校,各县(市)区也重点办好一处适应当地需求的特教学校,对残疾学生全部实施免费教育。重视民族教育的发展与建设,近年来投资3000余万元,先后对20余所民族学校进行了新建或扩建,并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款,在招生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加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基础设施配备不够,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还不能满足省会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够均衡;二是巩固提高“双基”的任务还相当重,同时还面临着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繁重任务,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职教与全国全省职教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大量住宅小区开发建成后,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使新建小区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日益突现;四是各项教育改革的力度、深度、广度不够,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没有真正有效地全面展开;五是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投入明显不足,教育投入“三个增长”还不能依法确保,“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六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流失状况不容忽视,保持“两基”达标和控辍任务相当艰巨;七是民办教育的发展有待规范,民办教育风险的防范机制有待健全。

        二、“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环境分析及其对教育需求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5年。教育事业既承担着极为重要的任务也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从国际环境看,和平、发展、合作成为当今时代潮流,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世界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期,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转移继续推进,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外部空间。国内环境面临着入世过渡期的结束,国内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快速变革增长,教育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教育的布局结构、人才培训模式、教育规模质量的定位应尽快主动适应这些变革。教育事业发展在构建新的教育体系、课程体系、评价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

        “十一五”期间,国际、国内的环境变化也给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带来许多机遇。一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层次的优化升级,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人才数量层次、人才结构提出了新要求,为教育改革创造良好条件。二是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消费结构将加快升级,教育普及和文化体育消费的速度加快、层次提高,对教育的多元化、多样性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三是城市建设进一步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未来5-15年城市面积和城市人口将翻一番,城市文明将加速普及,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组织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向城乡一体化转变,全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农村教育城市化进程有着广阔的空间。四是随着社会结构转型的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造学习型社会,对教育的内涵、外延以及责任要求有了新的变化,教育发展必须构建良性运行的“大教育”格局。五是社会改革开放的深入,资源节约与生态型城市的建设,工业产业调整,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保障体制建立,城乡和谐社会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立,维护社会公平,消除教育的贫富差距,实现均衡发展,这都为教育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活力和后劲。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要在人才培养的规格、结构、数量和质量上,满足“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需要,特别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技术实用人才的培养要满足现代化省会城市建设的需要。

        三、“十一五”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优化调整,建立加大教育投入机制,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普及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振兴农村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高等教育、发展成人教育。着眼于提高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整体功能、着眼于大教育体系的建立、着眼于提高全民受教育水平、着眼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着眼于促进教育创新,着眼于学习型城市的建立,主动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和劳动力需要,基本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衔接和沟通、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教育统筹发展的原则。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教育发展观和人才观,按照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统筹区域教育发展、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市内外教育发展,实施“中心提升、周边发展、城乡互动、优质均衡”策略,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破重点、分类指导,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把握好教育发展的速度与节奏,推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教育与经济的密切结合,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新一轮城市发展规划、经济结构、区域布局、农村乡镇一体化和城市开发建设重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3.坚持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之间的关系,高度重视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在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上,更要注重质量;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既要扩大教育规模,拓展教育空间,提高全民受教育水平,又要重点建设好一批高水平的示范性学校,发挥在全市和全省教育改革和创新中的带动作用。

        4.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始终以改革促发展,强化省会意识,努力形成重点发展、全面发展、均衡发展的新格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深化教育体制、教育理念、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建立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和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新教育体制和体系;同时,改革和发展都要以稳定为前提,要从国情、市情的特点和经济实际支撑条件出发,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科学确定教育发展速度和规模,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四、“十一五”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要建立起与省会城市和学习型城市基本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全民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十五”末的9.4年提高到12年以上;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新增劳动力普遍达到高中以上学历水平;各类专门人才拥有量基本适应省会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每万人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1300人左右,比“十五”末提高约400人。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保持全国发达地区的较高水平。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十一五”末,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本市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到或接近4%。基本建成基础、职业、成人、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二)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和任务。

        1.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100%,小学巩固率保持在100%、初中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全市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城市和农村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率分别达到98%和85%以上;重视发展特殊教育,继续保持特殊教育与九年义务教育同步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设学标准。城市新建小区要按照规定要求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省定设学标准设计建设。市区进一步完善学区九年一贯制,农村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逐步实行乡镇或学区初中小学一体化管理。

        2.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十一五”末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率达到92%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比基本保持在1∶1。全市国办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争创3-5所示范高中。全市三分之一的职业学校要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的标准;其他职业学校达到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的标准;力争有1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0所职业学校、30个具有特色的示范专业进入全省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比例超过30%以上。

        3.高质量地发展高等教育。加强市属高等学校建设,支持驻济高校建设,扩大市属高等教育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办出地方特色。充分利用驻济高校的高等教育资源,提高市属高等教育质量。4.重组并优化配置成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多种形式办学,以满足市民对各种形式、规格、层次教育的需求。加强学习型、和谐型社会建设,促进市民社会文化素质的明显提高,全市从业人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2-3年。进一步扩大农村成人教育的规模、培训层次,更加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

        5.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完善我市的民办学校设置审批和管理制度,重点发展10到20所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民办学校。

        五、“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农村教育振兴,促进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

        推进《2005-2007年济南市农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2007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的比例(简称“两免一补”)。重点解决好农村教育发展中的农村学校建设、农村学校校长和教师素质、农村学生就学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县乡办学积极性,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育发展的保障体制。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农村中小学的教学设备仪器和图书馆建设,“十一五”期间农村中小学的教学仪器全部达到国家一类以上配备标准。振兴农村教育,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均衡、和谐发展。

        (二)以推进新课程改革为中心,加强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全面提升基础教育的质量。

        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构建富有特色的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课程审查机制和教材选用机制,推进符合课程改革精神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评价与考试制度,注重评价内容的多样化和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成绩评价制度。建立“按需服务、分类指导”的教科研工作模式,完善科学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控制度和检测手段。积极开展校本研究,普及先进的教育理论,创造和推广优秀的教育改革经验和成果,推进教育教学领域的整体改革,促进校长和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促进学校和谐快速发展,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效性。

        实施中小学教师德育素质工程,改革中小学生的评价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学校与社区、家庭教育结合,加强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校外基地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发挥科技、体育、艺术、卫生、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班主任队伍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让学校文化充满生命力和活力,富有感染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思维,在中小学生中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学会创造、破除迷信、思想活跃、实践能力强的良好风气。积极而科学地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完善高效的学生心理辅导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全部推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办法),在城市学校(学区)中,推广使用智能化监测仪器,建立学校(学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教育服务于经济和社会的功能。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学研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分级管理、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设施完善、特色鲜明、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

        加强全市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每个县(市)区建设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示范专业建设,构建一流水平的示范专业体系。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实施校企合作计划。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实践性教学,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

        全面启动实施济南市“农村职业教育振兴五个一工程”。每年提升一所设施完善、特色鲜明、年招生1000人以上、在校生规模超过3000人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一处设备先进、管理规范、资源共享、开放的示范实训基地;培训100名高水平“双师型”专业教师;县(市)区各提升一个具有全市一流水平的示范专业;开展一次大型的专业技能展评活动。

        (五)优化整合成人教育,突出地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创新成人教育工作体系。以学习型企业创建工作为重点,推进企业职工教育新发展,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推进农村成人教育新发展,以基础建设和主题活动为重点,推进社区教育新发展,以调整、优化成人中专为重点,推进成人中等学历教育新发展。积极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农村成人教育由扫除青壮年文盲转移到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养上,重点进行实用技术的培训。积极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教育中心的发展,推进我市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乡镇、学习型城市的建设。

        促进市属高等教育资源与驻济高校资源的统筹协调发展和利用。着眼于主动适应我省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省会新一轮发展需要,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行合理定位,整体规划,集中力量,重点扶持。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市属高等学校建设,支持西部大学城和东部高职教育聚集区建设。提高济南师范等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教育质量,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对济南职业学院等院校和驻济民办高校高职院校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教学保障体系、管理监控机制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积极支持高校发展重点学科,打造精品专业,加强校企联合,拓展实验实训基地。

        (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发展民办教育,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体制改革,重点进行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重点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完成《济南市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修订,探讨民办教育防范风险的预警机制,明确举办者的经费来源、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关系。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方针、教学质量、依法办学进行监督。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与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合作关系或开设国际班,研究组建济南国际学校,主动适应我市对外改革开放的需要。

        六、“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把教育纳入城市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深入学校调查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教育工作责任人制度,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督导。

        (二)强化法治与监督,坚持依法治教。

        不断完善教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建设,依法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依法深化教育改革,依法维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教育和办学行为。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和素质教育的评估机制。继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与完善教育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规范教育市场的有序竞争,构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监控体系,加强对农村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督导评估,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重点推进“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和支出结构,将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实行教职工工资统一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解决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切实增加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加强教育税费征管工作。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已颁布实施的筹措教育经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十一五”末,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本市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到或接近4%。逐步提高市和县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在保证正常教育事业费和基建投资逐年增长的前提下,加大对教育重点项目的投资。预算外教育统筹部分全部返还教育。建立和完善与公共财政体系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两免一补”的比例和数额。到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全部享受免除杂费,“十一五”末86%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享受免除书本费,50%住校生享受补助生活费。高中阶段在校生享受“两免一补”的比例达到30%。逐步提高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水平,到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小学达到或超过80元,初中达到或超过120元。加强对城、乡教育税费的征管工作。征收的教育税费要及时拨付教育行政部门,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的发展。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要按标准足额征收。继续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和捐(集)资助学。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四)全社会形成合力,以高度责任感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市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办学。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与教育系统紧密配合,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要欢迎、支持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或就业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至少确定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作为校企合作的伙伴。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文化建设,坚决抵制各种封建迷信、腐朽思想文化对青少年的毒害;加强社区建设,积极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邻里和学校周围环境。加强学校管理,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拓宽就业渠道。

        (五)创新管理体制,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育干部和教师队伍。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切实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在干部任用、教师聘任和分配制度等方面有所突破,健全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编制管理,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施“教师优岗计划”,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实施“名师建设工程”,创新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建立市特级教师、首席教师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在全市遴选100名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通过5年培养培训,使他们在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大幅度提高,逐步成长为学者型、专家型的济南名师。全面深化聘用(任)制度,加强聘后管理,不断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分配和人才流动机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结合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实行教职工告诫制度。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的改革,推进县级教师培训资源整合,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成立济南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立中小学师训干训基地,实现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力争有3至5所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进入全国示范性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必须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90%以上。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督导制度,创造条件推行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和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创新干部培训和党建工作模式,提高各级教育干部的管理水平。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实践“让更多的人接收更好的教育”理念,使教育事业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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