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乌海政办发〔2006〕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06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2006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自治区《2006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对我市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6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目标,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强化为民服务,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树立政风行风良好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继续采取分级负责、分类评议、点面监测、日常考核、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办法,在全市承担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牵头主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部门和部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社会服务部门和学校、医院、镇基层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以此强化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力度和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参评范围
凡列入2006年“行风热线”上线的部门和单位(72个)都是参评对象,都应该积极主动地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根据自治区的部署,结合乌海实际,今年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点部门和单位是:
(一)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市财政局、建委、规划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商务局、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文化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办、政府采购中心。
(二)金融部门: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三)事业单位:内工大乌海学院、乌海一中、乌海六中、市人民医院、市中蒙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除上述部门和单位外,市、区纠风办还要各自确定辖区内的两所中学、一家医院、两个镇的基层站所作为重点参评对象。
由于市地税局已连续两年(2004、2005年)在全市民主评议行风的测评和考核中名列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第一名,今年不再对市地税局进行测评和考核(即免评),作为奖励。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情况,行政投诉受理情况。
(二)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2005年民主评议中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成效。
(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的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采取了哪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
(四)对学校、医院、基层站所等公共服务部门的评议,主要侧重对中央和自治区就专项治理有关要求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及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具体措施、解决成效、群众满意程度,尤其是对学校师德校风、医院医德医风、基层站所的工作作风和校务公开、院务公开、村务公开、办事公开、收费公开等情况进行重点评议。
四、评议办法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2006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继续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联动评议的办法,通过测评员测评、群众直接评议、纠风部门综合考评三种形式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测评员测评占民主评议总得分的20%,群众直接评议占60%,纠风部门综合考评占20%。
(一)建立监测点,及时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2006年,市、区都要建立监测点。市纠风办要选择若干个中学、医院建立监测点;各区要选择1—2个镇建立监测点。监测点要有代表性,要选择当地的重点医院、重点学校和农民比较集中的镇。监测点确定以后,各级纠风办一定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联络方案,确保监测点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测评员的作用,认真做好测评工作。
为了进一步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市、区都要建立测评员队伍。测评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主要从纪检监察干部、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专家代表及群众代表中选聘。纠风办要组织测评员,采取明查暗访、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测评。
(三)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服务对象的直接评议工作。
纠风办要依照“为谁服务,由谁评议”的原则,按照自治区政府纠风办下发的问卷测评表,组织与参评单位联系比较紧密的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问卷的回收和统计工作,确保评议结果真实有效。
(四)做好日常监督和年度综合考评工作。
市、区两级纠风办要严格按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日常的监督工作,既要了解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总体情况,又要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评有依据;还要经常督促参评单位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决不能光评不改、评改分离,真正做到纠建并举。要精心组织年度考评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评议工作要与年终的目标实绩考核和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结合起来。
(五)积极创新评议形式和方法,要加大定点式、随机式、跟踪式、明察暗访和纵横交错测评联评的力度。
五、评议总结及结果应用
各参评单位和纠风办要注意掌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进度,各项工作要有步骤、分阶段进行。特别是要在工作中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注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市的民主评议工作要在12月25日前完成,各区的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要在12月20日前按时上报市纠风办。评议结果要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人大常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上一级纠风办、被评议部门和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要将评议结果以不同形式进行公布,并召开通报会,通报评议结果。在民主评议中排名末位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重点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各级纠风办要做好对重点整改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要亮黄牌并挂牌督办;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组织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
(二)各参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把“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纳入实绩考核目标之中。要始终坚持把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边评边改、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制度贯穿于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重在建设,各参评部门要把注意力放在认真解决问题上,把功夫下在扎实抓建设上。
(三)各级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评议工作各个环节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注意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各环节的监督,确保评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公平、公正。在组织评议活动中,要严格实行组织权、统计权、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保证评议工作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参评部门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串联拉票。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正无私,对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要充分利用市纠风办与乌海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加大对政风行风建设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