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恩施州政办发〔2006〕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了准确、及时地监测我州暴雨、冰雹、大风等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进一步提高气象监测预警预报能力,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效果评估和防汛抗灾工作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监测信息,根据省气象局《关于下发〈湖北省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州乡镇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建设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建设任务
按照中小尺度天气监测5—10公里间距的基本要求,在全州乡镇建设397个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其中,第一期建设任务为每个乡镇和每一个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点各建设一个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共139个(具体分布情况附后)。
为便于管理和维护,乡镇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站点应尽量选择在交通较为方便,通讯、安全有保障的乡镇政府和各类水库、电站所在地。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要求,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乡镇政府要按照要求,确定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的选址,负责仪器设施的安全保障及日常维护工作。乡镇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建设的设备选型、仪器安装等项目建设和业务运行维护由所在县市气象部门负责实施。
二、落实建设经费
乡镇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建设经费和业务维持经费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分单要素和多要素站,每个单要素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的仪器设备经费为1.0万元,其中:县市人民政府自筹0.7万元,省人民政府补助0.3万元。每个两要素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的仪器设备经费为1.5万元,其中:县市人民政府自筹1.0万元,省人民政府补助0.5万元。每个多要素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的仪器设备经费为4万元,其中:县市自筹2.5万元,省人民政府补助1.5元。
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将建设资金和业务维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确保每年的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及时发挥效益。
三、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建设是提高我州防灾减灾能力,造福于民的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与支持。各县市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对项目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积极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