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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全省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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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7
【实施日期】 2006-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全省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琼府办〔2006〕8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全省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省水务局制定的《海南省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按照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海南省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海南省水务局二○○六年十月)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民饮水安全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渠道防渗配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整治等工程建设和灌区渠道维护清淤、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通过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受益农户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今冬明春农业生产用水,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目标任务:新增蓄水能力2754万立方米,增加和恢复灌溉面积49.2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4.72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7.8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5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28平方公里;农村供水受益人口37.63万人,其中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0万人。为实现以上目标,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完成:土方2505.02万立方米,石方60.09万立方米,混凝土30.83万立方米;工程投资5294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3188万元,省投资8686万元,市、县及乡镇投资15790万元,社会团体及群众自筹5278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计划兴建267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受益人口达到37.63万人。完成今年省政府提出的解决30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农田整治力度。全省计划新增干支防渗渠道822公里,其中,松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防渗配套29公里,宁远河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防渗配套11.2公里。高标准整治农田面积18.8万亩,新增田间防渗渠道2100公里。

      

      (三)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去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试点项目在我省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将继续推进新的试点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57宗。

      

      (四)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抗旱应急项目建设。每个市县要完成2宗以上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同时,有计划地修复机电泵站提水工程,做好封江堵河、挖田头井等准备工作,保障今冬明春抗旱用水。

      

      (五)全面维修现有水利工程,提高水的利用率。我省今年水库蓄水仍然偏少,今冬明春农业用水有较大增加,要广泛发动受益群众全面维修灌区水利工程,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巩固现达灌溉面积。

      

      (六)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今明两年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要基本完成,试点市县要在今年完成水管单位的编制核定,并落实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明年底完成改革任务;其他市、县年底完成水管单位的编制核定,明年底以前足额落实“两费”的水管单位的比例应达到1/2。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分步到位的承诺和分年度到位的实施计划。

      

      (七)加快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全省计划新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80个,其中每个县(含五指山市)要成立3个以上、每个市要成立5个以上。实施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的灌区,以及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所在村镇,都要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行动,纳入今冬明春农村工作的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当作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内容来抓好抓实,确保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讲求实效,科学规划。各市县要根据本地“十一五”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求效益的原则,切实制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要着重抓好涉及“三农”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效益大、见效快的水利项目建设。要在全面维修现有水利设施的基础上,加大渠道防渗配套的力度,新建一批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不断提高抗旱和减灾能力。要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做到冬修与冬种两不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要继续贯彻统筹城乡区域供水的方针,通过建设中心水厂,辐射周边农村。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增强水土保持意识,大面积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要妥善处理废弃土及做好防护措施。山区修建输水工程应尽可能采用管道输水方式,减少水土流失。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市县要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即国家扶持一点、地方财政配套一点、社会赞助一点、受益农户出一点,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列入本地财政预算,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各项水利专项资金足额按时到位。同时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把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等方面的水利建设资金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四)依靠群众,投工投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农民群众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也是投入的主体。各级政府要正确区别加重农民负担和发动群众自愿投工投劳之间的政策界限,采取政策引导、效益驱动和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五) 规范管理,加强指导。各市、县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法人,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强化施工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制等制度。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来实施。各级水务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加强施工指导;要加强工程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责成有关单位返工直至合格并通过验收后方可运行;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的管材,要在水利部推荐的《近期农村供水工程材料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中选购。

      

      (六)加强宣传,表彰先进。各市县要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出现的好经验和好典型的宣传、总结和推广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舆论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

      

      今年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结束后进行检查评比,具体评比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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