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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速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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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7
【实施日期】 2006-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速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政办[2006]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06年以来,各地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把农村信息化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来看,进展还不够平衡,网络“三通”入户率偏低。

        为进一步加速推进全市农村信息化建设,现通知如下:

        一、新乡网通公司要充分发挥通信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大容量的光纤传送网,确保实现话音、上网、 电视三大业务融合延伸到户,确保实现网络“三通”,即村庄固话入户率达到90%以上、宽带入户率达到20%以上、网络电视入户率达到50%以上。

        二、做好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延伸。要将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由目前的一村一处向所有农村党员家庭延伸,让所有农村党员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平台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获取各项实用技术。

        三、利用新乡网通的多种宽带接入手段,建设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将优秀的教师资源通过网络进行共享,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四、利用新乡网通大容量的光纤通信系统实施农村网络电视村村通工程,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五、利用新乡网通丰富的光纤电路资源,认真搞好乡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联网工作,抓紧市、县、乡三级政府电子政务网的互联,提高政府办公效率,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六、利用新乡网通的多种宽带接入手段完成针对畜牧行业的“金牧阳光”工程,推进我市畜牧业的信息化,提升整个畜牧产业的经济总量。

        七、利用新乡网通设在每个乡的信息服务站协助农民完成各类经济信息和劳务信息的收集、发布、获取与交流,将信息服务站建设成一个乡镇本地化的信息集散中心。

        八、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支持新乡网通公司工作,加速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力争2006年取得新的突破。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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