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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扬州市私营个体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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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7
【实施日期】 2006-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关于印发《扬州市私营个体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扬州市人民政府

       扬府办发〔2006〕136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私营个体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私营个体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扬州市私营个体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的目标,不断解放思想,优化投资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全市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发展。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私营企业2.43万户,个体工商户10.88万户,私营个体企业从业人员63万人。全市私营个体企业累计注册资本金395亿元,民资投入累计846亿元。“十五”期间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民创业的成效加快显现。“十五”期间,私营企业从2000年底的8363户上升到2005年底的24310户,净增长了15947户,平均增幅达到了18.34%。个体工商户从2000年底的101940户,到2005年底的108801户,平均增幅1.8%(有升有降,增幅缓慢,发展趋于平衡)。

      二是利用民资势头良好。“十五”期间全市共实现民资投入846亿元,平均增幅都在40%左右。十五”期间全市共实现注册资本金394.7亿元,平均增幅都在30%左右。

      三是规模经济初显成效。“十五”期间,全市1000万元以上民资开工项目1752个,5000万元以上开工项目321个,亿元以上项目145个。截止2005年,过亿元工业企业223家,累计完成产值939亿元,占全市总产值的65%,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14家,5-10亿元有25家,1-5亿元有184家。这一批项目将是未来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将起到规模支撑的作用。

      四是贡献份额持续扩大。2005年,私营个体经济实现增加值520亿元,同比增长17.5%,占全市GDP总量的56.4%。全市私营个体经济上缴地税6.15亿元,同比增长32.34%,占全市地税收入的22.19%;实现国税收入38.92亿元,同比增长62.35%,占全市国税收入的62.35%。私营个体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3.4亿元,同比增长15.9%,比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快了0.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的工业私营总产值实现670.1亿元,同比增长33.9%,比规模以上全部工业增幅高2.5个百分点。同时,我市还具备了有一定基础的产业集群36个,具有一批年销售过亿元的企业。

      (二)存在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正视不足。一是总量偏小。我市的私营企业数、注册资本数、从业人员数各占全省的4.66%、4%和5.97%,分别列8、6、7位。与苏南等地相比,尚有差距。与苏中两市和镇江相比,南通的私营企业数、注册资本高于我市,泰州、镇江与我市差距在缩小,我市私营个体经济要实现率先崛起压力很大。二是规模不大。我市私营企业规模偏小,带动性弱、知名度高的龙头企业较少。户均注册资本154.9万元,仅相当于苏州的80%左右。三是投资环境仍需改善。在营造公平发展环境、规范服务行为、资金和人才问题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企业自主创新不够。未来的一段时机,企业自主创新,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至关重要。中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还是世界加工厂,70%的装备靠进口,对外依赖性过高,从产业链的低端向高端发展,搞工业的私营企业将会迎来最大商机。

      (三)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

      当前加快我市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较多:一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给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春天。《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于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给我市中小企业的创办与发展带来机遇。二是长三角一体化和上海、苏南产业转移步伐的加快,也为我市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三是随着宁启铁路扬州段正式通车,润扬大桥和西北绕成公路通车,交通环境迅速改善,区位优势日益凸现。扬州作为苏北门户的地位将更加突出,必将吸引更多的民资涌入扬州、集聚扬州。四是随着我市加快实施沿江大开发战略,各类园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增强了对外来投资者的吸引力和外来客商投资的信心、决心。五是近几年来,我市狠抓软环境建设,通过大力改进机关作风,公开服务承诺,公开考核评比结果,有力地推动了机关作风的改进。通过成立各级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中心,深化“一条龙”、“一站式”、“保姆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切实关心外来投资者,开辟“绿色通道”,全方位提供服务。去年我市被台湾机电工会评为大陆最适宜投资的A类城市之一。这些都为加快我市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全面实施开放开发,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富民优先、科教兴市,着力推动全民创业,强势推进招商引资,鼓励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推进私营个体经济大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末,我市私营个体经济的相关发展指标如下:

      ——私营企业累计达到60400户,“十一五”总数净增36100户;

      ——私营个体经济就业总人数达到100万人、“十一五”总数净增37万人;

      ——民资投入累计达到2000亿元,“十一五”总数净增1200亿元;

      ——注册资本金累计达到1200亿元,“十一五”总数净增820亿元;

      三、战略重点

      (一)大力推动全民创业。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解放思想,用新眼光看待私营个体经济,用新思维研究私营个体经济,用新思路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用新标准衡量私营个体经济,在全社会确立“富民优先、重在创业”的观念。发动千家万户兴办实业,大力发展集百家财、聚百家智的富民经济。广泛宣传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成功做法,宣传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群踊跃投资、创业致富的积极性。鼓励科技人员、下岗职工、待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直接投资兴办或承包经营各类企业。大力扶持本土创业的私营企业,注重激活本地的民间资本,培育壮大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内生力量。

      (二)大力推动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壮大私营个体经济的重要途径和“牛鼻子”牢牢抓紧抓好。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民资招商力度,强化招商攻势,扩大利用民资规模,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后劲。主动深入广东、浙江、上海、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和资金密集区广泛招商。做好以商引商工作,请外来客商以自身在扬投资的切身感受吸引朋友和合作伙伴来扬投资。深入开展“凤还巢”活动,吸引在外能人和私营企业家回家乡投资项目、兴办实业。

      (三)大力推动做大做强。大力培育企业集团,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发展潜力较大、势头较好的优势企业,或接近集团登记条件的私营企业增资扩股,加快从一般企业向集团跨越,提升竞争实力。鼓励私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或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加快资产重组步伐,实现快速增长,促进生产要素向这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集中。积极帮助已具有相当规模或有成为大企业集团潜力的私营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加快建成行业龙头企业。“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以上的480家,其中,超5亿元的90家,过10亿元的40家,过50亿元的6家,过100亿元的1家。

      (四)大力推动产业集聚。私营个体经济的基础在乡镇,合力在乡镇。要不断引导和加速发展我市的村镇经济大发展,把现有的一镇一品、一村一业的块状经济做大、做出产业特色。一是引导依托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起来的特色经济,进一步扩大影响,将其培育成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扩大知名度,打入国内国际市场。二是引导依托农副产品资源的特色经济做大规模,实施嫁接,扩大产业影响力,做大品牌。“十一五”期间力争引导全市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特色板块集群50个。

      (五)大力推动品牌战略。引导私营企业树立名牌意识和品牌兴业的观念,积极帮助一些上规模的私营企业注册商标。鼓励企业增加广告投入,宣传品牌,提高商标知名度。重点引导私营骨干企业、大型企业、老字号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以大企业为重点,铸造一批名牌并形成若干个有一定竞争力的名牌商品和商标,迅速成为行业龙头,发挥对行业和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以名牌为纽带,加快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吸引战略投资者加盟,形成加快发展的资源优势。争取有更多的企业创立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对新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破除唯成份论,实行国民待遇,对私营个体经济在进入领域上全面放开,拆除民资进入的障碍和门槛,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行业、领域,凡允许外商进入的领域,都要向民营资本开放;凡外商享受的优惠政策,都应让民资同时享受。鼓励私营企业通过受让部分国有股权和特许经营权进入道路、港口、水务、能源、公交、金融、经营性医疗机构、非义务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领域和行业,进行市场化投资。鼓励私营个体经济向农业、农村和服务业拓展,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流通企业,壮大私营个体经济总量。加大对私营个体经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和产业进入门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树立我市全面放开、有诺必践、有令必行的良好形象。

      (二)引导私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推动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开展质量、环保、安全等各类认证,加快推进以招商引资、产品交易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网建设。指导私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建账,诚实纳税。加强对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察。引导私营企业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亲和力和职工凝聚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私营企业家队伍,把私营企业家培养纳入全市企业干部培养计划,组织私营企业家参加有针对性的理论培训、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加强典型引导,弘扬“劳动为本、创业立身”的优良文化,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和“敢为人先、敢为天下先”强烈氛围,帮助私营企业家树立办大企业、干大事业的雄心壮志,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私营企业家。

      (三)支持私营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帮助符合条件、有出口能力、有出口产品的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在业务和政策上加强指导,帮助培训、引进从事进出口的专门人才,并为私营企业提供商检、通关等一系列便捷服务,降低商务成本。积极组织私营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考察,参加各类商品展销会、交易会、招商会等活动,并在统一布展和组织等方面予以照顾,支持私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使私营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做大做强步伐。

      (四)增强私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私营科技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合兴建工程技术中心,提高私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创业服务中心、私营科技协会等科技中介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私营科技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依靠社会力量大力发展科技咨询、科技评估、信息服务、专利服务、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为私营企业提供优质专业的技术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技术改造、市科技三项经费、产业导向资金等方面,做到私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引导私营科技企业重视持续创新,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新品研发能力。

      (五)完善多元化创业投融资体系。大力支持创办民营创业投资机构,发展政策性、商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形成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沟通协调的多元投资机制。大力支持扩大信用担保能力,建立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财政注资、社会融资、引进外资等多种渠道扩大担保机构的担保金规模,增强担保能力。大力支持银企合作,定期为私营企业组织提供集中授信、贷款担保、资信评估等“一条龙”服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开辟票据“绿色通道”。大力扶持发展创业贷款,改进和简化创业贷款手续。

      (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构筑面向私营个体经济的信息资讯、融资担保、技术、创业、中介、人力资源、信用等七大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私营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切实保护私营经济合法权益。任何地区、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侵占、挪用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合法权益。全面清理各种歧视和不利于私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法取消对私营经济的各种不平等待遇,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推动各级各部门树立强烈的亲商理念和开放开明的作风,竭尽全力为私营经济发展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大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新办企业的注册登记确属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前置审批的,一律实行告知承诺制。发挥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围绕企业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加强全过程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私营企业确保正常供电,确保劳动力供应,确保投资安全,使投资者在扬州办事方便,环境宽松。加强私营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和统计考核,每年对民营工业园区、创业载体建设等工作重点进行考核。建立重点私营企业挂钩服务联系制度,完善成长型、科技型、出口型、协作配套型企业数据库,实行分类指导、跟踪服务,推动私营个体经济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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