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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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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5
【实施日期】 2006-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政办〔2006〕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推进三门峡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树立三门峡对外开放新形象,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和〈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办〔200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6〕6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网站升级改版为“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门户网站是市政府面向公众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的统一平台和窗口。为切实做好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现就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及时公布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务公开;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探索一站式服务,开展网上公共服务;加强各级政府机关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基本原则:

        1.明确定位,统筹规划。突出政务特色,以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交流互动为主要内容,统筹规划门户网站内容栏目设置,突出三门峡特色,利用门户网站宣传三门峡,树立三门峡对外开放新形象。

        2.合力共建,资源共享。门户网站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努力促进门户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

        3.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和权威。

        4.强化服务,便民利民。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内容保障方式

        (一)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门户网站信息上报的有关要求,及时将需发布或更新的信息提交门户网站,以供选用。

        (二)网上抓取。门户网站按照设定地址,抓取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内容,导入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主页与门户网站直接链接;改苛唇邮墙飨兀ㄊ小⑶┱⒖⑶芪岷褪姓鞑棵磐镜挠泄乩改坑朊呕镜南嘤改拷辛唇樱苑奖阌没Х梦省?br>   (四)栏目共建。“热点”专题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门户网站与相关单位合作建设,共同维护。

        三、内容管理

        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内容编辑更新、指导监管、日常维护等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政府远程数据通信站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向门户网站提供信息并负责内容的审核把关。

        四、内容保障措施

        (一)为有效解决网站建设中重复浪费、信息孤岛以及人才和资金缺乏等问题,切实提高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这次升级改版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软件,分级保障管理”的原则,开发建设母网站带子网站的网站群系统。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等工作。门户网站在开发时预留了充足的空间,供各级政府、各单位加入使用。

        (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建立适应网上互动栏目内容要求的“受理-办理-反馈”工作机制,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提高网站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站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对网站建设应坚持做到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建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提供必要的经费,逐步建立规范、高效、可靠的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更新机制。

        (五)已经建有网站的单位要进一步升级完善,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服务公众的力度,做好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的保障工作;没有网站的单位要抓紧建设。

        五、建立健全考评机制

        要逐步建立公众评议、专家跟踪考核和主管部门日常监督评议相结合的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机制,防止信息缺失、滞后。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列入市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门户网站内容的保障情况,尤其是对互动区栏目内容中“市长信箱”、“网上咨询”栏目内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同时,还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网站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并予以公开通报,以促进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网站的信息质量和网上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试行)(略)

           2.“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要求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要求

      

        为切实做好“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效实现信息报送、网上抓取、栏目连接、网站链接等内容保障方式,确保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充实,信息及时更新,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内容保障方式的确定

        在《“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保障方案》)中保障方式明确为“信息报送”的,按照内容说明予以报送;保障方式明确为“网上抓取”、“栏目链接”、“网站链接”的,其相关栏目内容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落实;保障方式中 “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上链接”并列的,相关单位要选择确定一种保障方式,其相关栏目内容予以报送或在本单位的网站上落实。具体格式按照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格式规范》执行。

        二、栏目内容的报送、发布、更新和办理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请于2006年11月20日前报送《保障方案》中确定的“信息报送”类内容和自行选择确定采用“信息报送”方式的栏目内容,并标注栏目名称,不得有遗漏和缺项,以确保报送内容的完整、准确。信息内容同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联系人:孟鹏;联系电话:2852172;电子信箱:smxgov@126.com)。

        (一)概况区栏目内容。此项内容原则上每年3月初更新1次。如有重大变更,相关保障部门应及时报送信息予以更新。

        (二)政务信息区栏目内容。文件类信息(包括“政府公报”、“人事任免”)应在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组织机构”内容不得少项漏项,其机构、职能、领导及相关内容如有变动,应在其变动后1周内报送信息予以更新。政务动态类信息应及时报送或上网发布。

        (三)服务区栏目内容。此项内容应在其变动后10日内报送信息予以更新或上网发布。

        (四)互动区栏目内容。

        1.“市长信箱”栏目内容的办理。对“市长信箱”栏目收到的对政府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及投诉,除重大问题及时办理外,原则上每周汇集分解转办1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应于每星期一上网查收“市长信箱”中涉及本单位的办理事项,除重大问题及时办理反馈外,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网上反馈。

        2.“网上咨询”栏目内容的办理。涉及到有关单位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所咨询的问题超出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告知原因,提出建议。

        3.“政务博客”栏目。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在网站上申请开通本单位的“政务博客”后,要及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积极慎重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其宣传解读政策、沟通社会公众的作用。

        4.“领导访谈”栏目。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利用网站“领导访谈”栏目,对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行政措施及工作部署以访谈形式进行宣传。

        门户网站对互动区栏目的内容和开办情况,尤其是“市长信箱”、“网上咨询”栏目内容的办理情况,要适时监控、提供技术保障,不定期进行通报,并向市政府领导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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