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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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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5
【实施日期】 2006-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池政办〔2006〕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

      

      供应网络建设的工作意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6年10月8日)

      

      

      

      为加强我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保障广大农民饮食用药安全,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4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5〕31号)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池政办[2005]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两网”建设工作目标

      

      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促进“两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两网”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县(区)、乡(镇)、村三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络;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经营、共同发展”的思路,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我市“两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两年左右的时间里,基本建立以县级食品、药品相关监管部门为主,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行政村食品药品信息员为辅的县(区)、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以具有法人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直配及设立农村药品区域性配送点为主,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零售药店为辅的乡村药品供应网络。具体目标是:在已建立的全市药品监督网、供应网的基础上,将食品监督网并入药品监督网,实行食品、药品监督同网运行。强力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年底,乡镇卫生院达到70%,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达到40%,2010年达到100%。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两网”建设工作

      

      成立池州市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物价局等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署,指导、协调和落实本地的“两网”建设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由分管同志任组长,党政办、卫生、计生、工商、公安、农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食品药品监督协调管理办公室(简称“协管办”)。协管办成员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各村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组成。领导小组承担本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的领导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乡镇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协管办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区)“两网”建设的工作部署和乡镇政府、领导小组交办的食品药品监管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各村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管理和培训,收集和反馈食品药品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信息,协助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两网”保障机制

      

      按照“结构严密、运转协调、信息畅通、上下互动”的要求,建好乡镇协管办,聘任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管人员担任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聘任村计生专干或村干部担任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建立协管办及“两员”工作制度,落实协管办办公场所,构建覆盖县(区)、乡镇、村的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两员”进行培训,尤其是加强对协管员的培训,使之尽快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要建立“两员”档案,制定“两员”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规范行为。要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或监管有功的“两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发挥其在食品药品监督方面的宣传、举报和协查作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运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鼓励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直配或在乡镇设立区域性配送点的形式担负起乡镇、村的药品配送任务;支持在没有药品经营企业的乡镇、村设立零售药店,不断扩大农村药品供应网的覆盖面。基层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的药房,是广大农民用药的主渠道,是药品供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卫生、人口和计生部门要结合乡村一体化新型合作医疗形式的建立,扎实开展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站(所)“规范药房”建设工作,通过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降低药品价格,方便群众购药,增加就业岗位,形成促进发展、群众受益、政府满意的多赢局面。为使“两网”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证,确保正常运行。

      

      四、强化责任,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

      

      按照省政府关于“强化市、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在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中的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网的组织机构、目标体系、支撑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的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两网”建设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之中。

      

      各县区“两网”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两网”建设的领导责任,有计划、分步骤地积极推进“两网”建设,建立完善“两网”建设的激励机制。每年进行一次“两网”建设及运行工作的检查、考评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认识不清、行动迟缓以致辖区发生食品药品质量事故危害人身健康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各乡镇协管办的作用,收集食品药品监督协管信息,利用网络或简报等形式进行交流,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市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两网”工作情况。

      各县(区)开展“两网”建设工作,要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切实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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