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函
陕政函〔2006〕14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1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我省政府在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联合开展了农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杨凌示范区的服务体系、规章制度、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均得到了显著进展。今年4月25日,杨凌示范区农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项评估验收。
为进一步做好杨凌示范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并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工作做出示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文件精神,现申请将杨凌示范区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专此致函,请批复。
附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联系人:李磊029—87294467)
附件: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06—2010)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提高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结合杨凌示范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的实践探索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的经验,制定杨凌农业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以知识产权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宗旨,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为中心环节,全面提升杨凌示范区持续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把杨凌示范区建设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的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基地。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建立并完善“五种体系”,实现提升“五种能力”。即:完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管理体系、执法保护体系、应用转化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示范区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应用能力、保护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将杨凌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国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应用”的高地。
远期目标:通过开展产权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在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通过实践,摸索出一条具有农业特色的、知识产权诸要素多方联动的工作模式,为我国西部地区和国内农业知识产权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
具体目标是:经过五年时间的工作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从2006至2010年,园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植物新品种权、版权登记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要素申请量年均增长30—40%,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实现突破性增长。
2、知识产权对园区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现在基础上增长60%,达到200亿元,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达到40%。
3、建立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工作体系。90%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和规章。加强园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执法力度。建立并实行以“培训为主、引进为辅”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适应示范区自身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4、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通过五年时间的发展和努力,为示范区培养一支千人左右熟悉企业研发和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急型知识产权实用性和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百人左右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队伍和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队伍以及百人左右懂技术、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保护的队伍,逐步适应对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5、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创新形式和方法,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认知能力,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6、创新知识产权统筹协调管理工作体系及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运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明确发展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阶段工作,完善“专利、商标、标准、植物新品种保护”四方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工作内容
(一)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
1、支持和鼓励中小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和保护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热情,激发和引导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动力,大力推动集群创新和组团创新。以区内55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培育一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使之成为国家和省、市的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高新技术企业的R&D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7%以上。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具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把专利产出作为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考核的重要指标。
2、完善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加速知识产权的转移、扩散和实施。整合区内两所大学和企业的创新资源,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壮大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并使创新优势成为知识产权优势,大幅度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建立产学研联合机制,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嫁接,推动技术与资本的结合,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加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成果在本地实施的措施,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开发区建立科技园,鼓励高等院校教师、科研人员携带个人持有的专利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兴办科技实业。
(二)加大企事业单位试点工作力度,不断推进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向纵深开展
向企业选派知识产权特派员,组建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小分队,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全程服务,进一步加强专利技术优势地区同需求专利技术的企业的对接,通过特别服务和交流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发展。要指导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将知识产权工作与科研工作紧密结合,企业要将知识产权工作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贸易、生产经营、人才流动等各个环节,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专利文献,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和效率,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增强试点(示范)工作成效。
(三)大力推进现有专利技术产业化,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应用水平和能力
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为重点,以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核心,完善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加速知识产权的转移、扩散和实施。通过“政府+院校+企业+农户”,“公司+农户”,“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院校包村联户”,“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等多种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及时将各种专利技术及市场信息输送到农村、涉农企业、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户,培训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科技骨干、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能手,带动农村发展、农村增收。
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改项目的立项前,要充分进行知识产权论证。对示范区省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发明专利,建立动态项目库,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多种渠道,鼓励其转化实施。
(四)健全以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创新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1)大力扶植、发展和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评估以及从事专利文献检索、侵权调查、专利侵权技术判定、许可贸易、专利咨询等业务的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推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形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2)加强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创新交易模式和运作机制,构筑服务中部、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3)发挥行业协会的维权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行规和协调解决行业内部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建立行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网,在若干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专利技术标准联盟。
(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
1、加强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促进专利信息资源的传播和利用。充分发挥国家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的作用;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便于检索、面向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和网络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应在软硬件设备和配套设施以及专利数据信息方面加大对信息中心的支持力度。
2、建立知识产权检索咨询系统和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系统。鼓励企业在产品立项、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的各个环节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避免低水平重复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2006年起,每年帮助、引导2至3家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实施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3、加速开发智能化程度高的专利信息采集、分析检索软件的开发。为高新技术企业尽快建立与本企业技术和产品相关的专利文献数据库,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专利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2006年为15家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2007年建立专利数据库企业达20家,2008年有条件的企业全部建立专利数据库。
4、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国外有关知识产权机构、国内有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建杨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区内企业、西部地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和投资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手段,继续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推进区域之间的执法协作,加强主动保护,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知识产权违法活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台《杨凌示范区举报冒充和假冒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奖励暂行规定》,加强和改善示范区招商引资、经贸往来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软环境,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信用承诺活动,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和投资环境。
(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强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1、大力扩展宣传内容、范围和渠道。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及“科技之春”宣传月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科普载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
2、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组建知识产权服务小分队,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参加不同层面的知识产权培训班、论坛、讲座,不断增强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自觉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
3、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积极举办和承办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相关国际、国内研讨会,邀请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专家、政府官员以及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研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交流并学习各地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定期组织区内企业领导、部分专家和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赴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和知识产权管理先进地区进行学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合作,学习、掌握国际惯例和规则,拓宽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视野。开展中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较研究,邀请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代表团来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培训等活动。同时,适当时机组团赴有关国家进行相关的考察和访问。
(八)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全面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
1、积极开展中国农业专利战略研究,重点研究不同类型区重大农业产业化特色项目的专利战略;同时开展国内外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比较研究;
2、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为核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机制,激发和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创新能力;
3、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和能力,确立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实施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
4、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有效的维护市场秩序,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推动示范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九)大力推进农业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规划和政策指引
1、深入开展制约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全局性、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瓶颈问题的研究;联合企业、高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以课题研究、论坛、研讨会等形式推进政策理论研究,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比重和影响力;
2、重点开展节水技术、杂交小麦育种、无公害农药、干旱半干旱农业、农业创新工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政府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等领域的战略研究工作;
3、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应急、预警机制的研究。
四、重点工作
(一)建设杨凌农业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该中心实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政府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陕西省政府从土地征用、项目立项、人员编制等方面予以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建设资金、设备投入、工作业务等方面予以指导支持。中心将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国西部的培训任务,到2010年力争将该中心建成“服务陕西、辐射西部、面向全国”的农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二)继续加强对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的支持
进一步加强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的建设,使之成为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服务机构,示范期间,要重点实施好下列项目:
1、促进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和网络平台完善与服务功能提升。扶持和指导信息中心完善并扩充国内外专利数据库,完善世界主要国家的专利文献、检索工具及有关资料。
2、搞好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数据库的二次开发和高效利用,重点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抗逆优质动植物资源“超高产”专利技术、农业节水及高效利用专利技术、生物无公害防治专利技术等方面开展国内外专利技术跟踪服务。
3、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在3—5年内,支持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8—10位工作人员进行更高、更深层次的业务知识系统培训,提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4、加强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技术设施建设,争取建成“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服务大厦”,进一步增强中心的服务能力。
5、组织编写《农业知识产权传播系列丛书》,引导农民利用专利技术,改变农业的增长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专利技术支撑。
(三)充分利用杨凌农高会平台,积极服务“三农”
作为农业技术转移的重要平台,杨凌农高会今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各方将继续充分利用好杨凌农高会这一平台,在继续组织全国涉农专利技术参加展览外,积极支持园区开展相关知识产权的宣传、行政执法、国际交流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杨凌农高会的平台作用,将杨凌农高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和实施,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切实发挥好杨凌农高会在推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继续实行省、部联席会议制度,为示范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省、部联席会议,既是对知识产权示范工作年度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同时及时指导、协调和解决知识产权示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财政等对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工作的支持力度,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地资金保障
1、设立杨凌知识产权示范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各项示范工作正常开展。该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实施转化、行政执法等方面。财政要逐年适度增加“专项资金”的额度,确保发挥应有的作用。专项资金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共同筹集,还可以接受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国内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2、加强同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银企结合”的有效机制,增强创新型企业融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证。要建立诚信制度,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资金。
七、组织领导机构
为使示范区的知识产权示范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取得实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共同成立“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力普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组长:朱静芝 陕西省副省长
张 勤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成员:薛汉军 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维野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
孟建国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唐俊昌 陕西省科技厅厅长
魏建锋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周耀生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普特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副校长
陈登文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示范的日常工作、督促有关决议的执行。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任:魏建锋(兼)
副主任:周耀生(兼)
成员:曹冬根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司长
杨行云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启东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赵怀斌 陕西省科技厅计划处处长
杨恩亮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协调处处长
杨改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处处长
张宏辉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推广处副处长
桂党会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