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政文〔2006〕3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农村沼气建设是充分利用农村资源、改善农村用能结构、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把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列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但截至10月20日,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656口,仅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9.6%,总体进度偏慢。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沼气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为农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将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摆上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谢в谜悠ㄉ枞挝竦南兀ㄊ小⑶⑾纾ㄕ颍饕斓家鬃宰ィ止芰斓家咛遄ィ悴憬⒃鹑沃疲┒┰鹑巫矗葑ヂ涫担惺底龅饺鲜兜轿弧⒘斓嫉轿弧⒃鹑蔚轿弧⒆式鸬轿弧⒋胧┑轿弧H挝裰氐氖倌⒏0病⒅苣认兀ㄊ校炕鹑我馐叮徊酵晟剖凳┓桨福扇〉辜剖钡陌旆ǎ惺低平┐寤в谜悠こ探ㄉ琛?br>
二、突出重点,加快进度
发展农村沼气,是治理农村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创建干净、卫生、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佳切入点。要把实施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推行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128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要作为建设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的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当前正值沼气池施工的黄金季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村为主、整体推进。同时,要根据沼气建设任务及早做好省内外技工调配及建池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确保今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建池任务。
三、落实资金,确保质量
农村沼气建设必须坚持多渠道投入的方针,在鼓励农民自发投入的前提下,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沼气综合开发利用的资金投入力度。要按照省政府要求,严格落实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资金,切实把省级补助资金800元/口,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200元/口,以及项目工作经费50元/口落到实处。要加强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要坚持专业施工,规范操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到建一口成功一口。要全面推行GB/T4750-2002《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2-200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7636-87《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突出抓好“建、管、用”三个环节,切实提升沼气建设质量。鉴于玻璃钢沼气池在全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保护农民利益,各地在实施沼气项目过程中不能使用该类产品。同时,要普及沼气用户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常识,做到科学管理、安全使用。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市机关效能、监察、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到各项目县(市、区)对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在年终给予表彰奖励,或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也要认真组织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同时,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闽政办〔2006〕18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省里下达的建池任务和地点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部门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按照省里要求填好卡片内容,一式二份,由农户和县(市、区)农业局各保留一份,以备检查验收。
宁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