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通知
颁发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襄樊政办发[2006]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项目是经市政府申报和各县(市)、区积极争取,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健康扶贫工程组委会批准,资助我市对全市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的一项惠民利民工作。为了使此项工作按照项目规定认真落实,现就做好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妇女病普查普治是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与县级人民政府合作开展的一个公益项目。这一项目的开展,对促进农村妇女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保护农村劳动力和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今年11月份开始,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将在我市实施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项目,向我市提供先进的技术设备,与相关部门共同拟定普查方案,派出专家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我市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争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造福百姓。
二、明确任务,确保完成妇女病普查普治项目任务目标
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任务是:按照“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控制为主”的工作原则,对我市农村所有已婚妇女开展普查普治,当地普查普治知晓率达90%,确保农业人口8%的普查率和1.2%的治疗率。准确掌握农村妇女疾病发病情况,探索农村妇女疾病防治新途径,降低妇女疾病发病率,提高治愈率,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
三、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妇女病普查普治项目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分阶段、分任务,确保项目有序进行。一要搞好宣传发动。各地要积极动员广大育龄妇女积极参与普查工作;二要保证人员到位。要安排得力干部负责普查普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开展普查普治工作;三要做好普查普治准备工作。各地要按照市卫生部门制定的《襄樊市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方案》的要求,制订好本地普查普治的具体方案,搞好对已婚应查人群摸底调查,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四要抓好试点,逐步推进。为保证普查普治质量,决定先在宜城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宜城市要提早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市带好头,做好示范,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五要做好大病防治和分析统计工作。对确诊的宫颈癌症病人,按政策规定及时安排治疗;要做好此次普查普治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进行流行病学分析,掌握妇女病发病规律,指导今后的防治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