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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0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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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07
【实施日期】 2006-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0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颁发单位: 安徽省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合办〔2006〕47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切实做好全市200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完成省委下达给我市的200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发行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皖办明电[2006]55号文件精神,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报党刊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资源和重要工具。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的作用,对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合肥,奋力崛起,勇当先锋,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抓好党报党刊发行作为全力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委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日程,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省委下达的2007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完成好征订任务,是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讲政治的体现。合肥作为省会城市,要率先完成省委下达的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力度

      

        1、明确订阅范围和征订对象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合肥晚报》要订阅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及所属单位,大中专院校及所属系(院,室),城镇党支部,城镇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解放军、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的单位。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合肥晚报》。市、县(区)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每个处(科、股)室(包括老干部活动室、图书资料室)要订阅《人民日报》、《安徽日报》、《合肥晚报》和《江淮》杂志。乡镇直属单位要订阅《安徽日报》和《合肥晚报》。宾馆、民航、铁路、客轮和邮局、银行、证券交易所等流动场所,要订阅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合肥晚报》供读者阅读;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要按要求积极订阅党报党刊。

      

        2、执行政策规定,落实订阅经费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文件有关公费订阅报刊的规定和纪律要求,在未完成党报党刊订阅任务前,一律不得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凡用公费订阅报刊的,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合肥晚报》,以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重点报刊。核定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为500元的村级组织,要订阅《安徽日报》、《合肥晚报》和《江淮》杂志各1份;报刊限额为800元的,要订阅《人民日报》、《安徽日报》,《合肥晚报》和《江淮》杂志各1份。

      

        市、县区组织部门要继续坚持落实党费订阅党报党刊。市委组织部负责落实不少于2006年度的经费额度,县(区)委组织部拿出不低于6%的自留党费,订阅《人民日报》和《安徽日报》等党报党刊。

      

        继续对市、县(区)财政拨款单位(含差额)订阅党报党刊实行“财政划拨、集订分送”的办法,凡12月5日前尚未完成征订任务的,由市、县(区)财政一次性提前全部垫支,在划拨给各单位行政事业经费时扣除。市、县(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经费及时划拨到位。

      

        3、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做法的同时,根据新的情况,认真研究改进党报党刊发行的方式方法,积极拓宽发行渠道,努力扩大党报党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积极推广“私订公助”等办法,鼓励党员、干部自费订阅党报党刊,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确保补贴经费及时到位。要广泛开展赠报扶贫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落实和牵头单位兜底的原则,各县(区)、市直各系统要帮助对口帮扶的贫困乡(村)和困难企业做好赠报扶贫工作。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订送党报党刊支援贫困地区和单位,进行文化扶贫,工商企业用于这方面的支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和单位的,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全市各级邮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发行主渠道作用,把做好征订党报党刊作为年度征订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早抓实。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做好城乡投递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发行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集订分送,多渠道筹措”的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机制。调整市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负责协调督促,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邮政局等部门和单位参与和配合。各县、区分级负责,市直各单位归口管理,即各单位在做好自身征订工作的同时,负责本系统或口内单位(含二级局、公司、企、事业单位等)的发行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2006]55号文件要求,工商、质监、药监、国税、地税、金融、保险、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垂直管理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2、适当调整发行计划。鉴于近年来我市区划调整和乡镇机构改革,企、事业单位改革等幅度较大,适当调整党报党刊征订计划和任务,包括:(1)适当调整部分县、区和单位的征订计划;(2)将省委下达的200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计划分配给各县、区(含开发区)和各系统;(3)各县(区)、各牵头单位负责分解本地区、本系统的发行计划。

      

        3、切实规范发行秩序。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报刊治理整顿工作的成果,坚决制止党报党刊以外的其他报刊利用各种形式搞摊派发行的行为,禁止报刊发行的恶性竞争,切实维护正常的发行秩序,防止冲击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4、认真抓好督查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要求,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加大监管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邮政局在适当时候组成联合督查组,督查各县(区)和市直各系统等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报刊发行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进度迟缓、拒不订阅的单位典型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各县(区)、市直各系统也要相应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

      

        5、时间和进度安排。200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重。各县区、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市里下达的任务,认真分解计划,抓紧落实任务。11月份为全市重点党报党刊“集中收订月”;11月下旬召开全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进度汇报会;12月上旬开展督查工作,力争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2007年度征订任务。

      《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的征订发行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附件:1、县、区、开发区200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计划表

        2、市直200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计划表

        3、全市200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计划分解表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200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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