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燃料乙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发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荆政办发〔2006〕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门市燃料乙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燃料乙醇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附: 《荆门市燃料乙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荆门市燃料乙醇项目建设前期
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为确保燃料乙醇项目在12月中旬如期破土动工,现将近期需完成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分解如下:
一、项目厂址拆迁
(一)责任分工:金龙泉集团作为拆迁主体,具体负责补偿资金落实和项目选址红线内居民住房、坟墓、青苗、林地及企业拆迁工程实施。东宝区政府、市拆迁办配合。
(二)完成时间: 11月25日前补偿到位, 12月10日前拆迁完成。
二、高压线拆迁
(一)责任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选址上空高压线及线塔拆除迁移,荆门供电公司、东宝区政府、金龙泉集团、葛洲坝水泥厂配合。荆门供电公司负责拆迁方案制定,组织专业施工队实施拆迁。金龙泉集团负责所需资金落实。
(二)完成时间: 11月15日前项目选址上空电厂-葛洲坝、电厂-子陵高压线拆迁方案协商确定,12月10日前完成拆迁。
三、项目选址"三通一平"
(一)责任分工:市建委、市交通局负责通厂区道路、上下水建设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市供水总公司配合实施自来水管道建设。荆门供电公司负责项目选址通电。金龙泉集团负责所需资金落实及组织厂地平整施工。东宝区政府配合。
(二)完成时间: 12月10日前完成通厂区道路达到大型工程车辆通行条件,厂址排水管道畅通;自来水通至厂区;电力线路通至厂区。 12月底完成厂区场地基本平整工作。
四、资金筹集落实
(一)责任分工: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方案制定和资金落实,市国资委、金龙泉集团配合。
(二)完成时间: 11月15日前征地拆迁及"三通一平"资金筹措方案确定,11月25日前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环评报批,金龙泉集团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成时间:12月5日前督促设计部门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并争取尽快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六、安全影响评价
(一)责任分工: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安全影响评价报批,金龙泉集团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成时间:12月5日前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并达到送审要求。
七、项目建设用地获批
(一)责任分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报省并争取批准,金龙泉集团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成时间:按照省里要求,完善相关条件,力争12月中旬获批。
八、专用红薯贮藏及薯干加工方案确定
(一)责任分工:市粮食局、金龙泉集团共同负责试验比较,优选并确定方案,市农业局、东宝区政府配合。
(二)完成时间:用2006年收获鲜薯进行多批次对比试验,对比各种红薯储藏和薯干加工方法并分别测算成本,12月10日前选择出最佳方案。
九、2007-2008年专用红薯种植计划拟定及种植任务落实
(一)责任分工:市农业局负责计划制定,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到辖区有关乡镇。金龙泉集团配合。
(二)完成时间:12月10 前完成制订2007、2008年专用红薯推广种植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及有关乡镇。
十、红薯收购标准拟定
(一)责任单位:市粮食局负责标准制定,市农业局、金龙泉集团配合。
(二)完成时间:12月10前完成规范可操作的燃料乙醇专用鲜薯及薯干收购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