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交通局新乡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政办[2006]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制定的《新乡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新乡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
(市交通局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为认真组织我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第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交通厅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验收组织和原则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成立交通、发改、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验收工作应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实现辖区内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后,将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结果在县(市)、区电视台和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同时公布群众咨询电话和市交通部门举报电话。全市实现辖区内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后,将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抽验结果,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同时公布群众咨询电话和省交通厅举报电话。社会各界对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公布机关提出,也可向市人民政府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或交通部门反映或举报,市人民政府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或交通部门应对反映或举报情况予以核实督查。
二、验收范围和标准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对象为行政辖区内所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行政村的出口道路。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是指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建设成为水泥(油)路。其标准是:起点为与行政村外部的国、省、县、乡(村)道连接处;2005年(含2005年)以来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行政村村委会或小学所在地;2005年以前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行政村所在地。2005年(含2005年)以来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河南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指导性原则和技术要求》,路基宽度达到5.5米以上,路面宽度达到3.5米以上;特别困难路段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但应在适当距离内增设错车道。2005年以前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应符合原设计标准或技术规范(路况差的要逐步完善提高)。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的外观要求:路容路貌整洁,路面平整,路肩和路基边坡平顺,边沟和桥涵畅通,路旁两侧宜林路段有绿化,道路安全、畅通。
三、验收实施步骤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分为县(市)、区验收、市抽验和省重点抽查三个阶段进行。全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于2006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县(市)、区验收
县(市)、区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及时成立由交通、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实现通水泥(油)路的所有行政村逐一进行验收,向市人民政府上报验收报告,申请市级抽验,县(市)、区验收工作包括公示和向市提出抽验申请应在2006年11月底前完成。
县(市)、区验收报告主要包括:
1.县(市)、区验收组织情况及结论,工程项目实施和行政村通达情况总结,监理和质检单位质量检测资料,《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情况汇总表》。
2.《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表》,经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签名后,一村一表,一式三份,两份上报,剩余一份由县(市)、区交通部门保管,以备有关部门核查。
3.新乡市县(市)、区农村公路通达情况示意图,标注辖区内各乡镇通达水泥(油)路行政村位置及名称,通达年份采用不同颜色标明。
(二)市级抽验
市人民政府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市)、区上报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报告,对实现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的县(市)、区进行随机抽验,抽验比例不得低于县(市)、区辖区内行政村总数的20―25%。
市对辖区内所有县(市)、区,抽验完成后,应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向省人民政府上报抽验报告,申请省级重点抽查,市验收应在2006年12月15日前完成。
市级抽验内容主要包括:
1.市级抽验组织情况及结论,工程实施和行政村通达情况总结。
2.《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情况汇总表》和所抽查的行政村《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表》。
3.《全市农村公路通达情况示意图》,标注辖区内县(市)、区通达水泥(油)路行政村位置及名称,通达年份采用不同颜色标明。
(三)迎接省重点抽查
醒槭展ぷ鹘崾?及时向省上报抽验报告,并积极做好省重点抽查的准备工作。
四、验收工作要求
(一)验收工作分级负责。各县(市)、区主管副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对行政村的验收数据要真实、准确、可靠,文字报告内容要翔实、全面、签字要齐全,验收组成员根据分工对所验收的数据负责,组长对整个验收结果负责。
(二)认真搞好宣传。根据省有关行政村通达标准的要求,及时向社会搞好宣传,取得理解和支持。
(三)验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组织技术骨干力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县(市)、区在2006年11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在2006年12月15日前完成。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民心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村村通”验收工作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按照省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开展验收工作。对于出现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解决。
咨询、举报电话:0373―35233310373―3523350
附件:1.《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表》
2.《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情况汇总表》
3.新乡市人民政府行政村村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