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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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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6-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鹤政〔2006〕42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5〕30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意义和战略机遇

      

      第三产业具有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等特点。推进第三产业发展是加快工业化进程、构筑我市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战略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抢抓发展机遇、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对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第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200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43.08亿元增长11.8%,占GDP 的比重达到23.1%;从业人员近20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25.4%;实现税收2.54亿元,占全部税收的22.8%。第三产业在服务工农业生产、创造地方税收、安置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存在总量偏小、档次偏低、竞争力不强、占GDP比重和经济贡献率不高等问题,与全省30%和全国40.3%的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与先进制造业相配套的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滞后问题,已经成为我市招商引资和快速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制约因素。2005年,我市人均GDP达到1639美元,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的战略起点,已经进入全面提升产业层次、促进经济转型、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阶段,为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必要和可能的条件。

      

      二、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城镇化为载体,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增加总量、完善功能、扩大就业、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壮大提升生活服务业,积极拓展农村服务业,推进结构调整,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整体水平,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快于全省平均水平,争取达到12%以上;2010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28%以上;力争把鹤壁建设成为豫北地区有一定影响的现代物流中心城市。

      

      三、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和任务

      

      (一)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交通、资源优势,重点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重点物流和专业市场龙头企业,建立我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整合我市现有物流资源,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指导、引导形成布局较为合理的物流网络体系。配合国家建设石家庄—郑州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长治—鹤壁—泰安铁路、鹤壁—辉县—高平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打通我市东西通道,构建我市便利的“十字”交通框架,为进一步搞好物流创造条件。着力抓好瑞丰物流等主要建设项目,搭建物流信息平台。加快豫北粮仓、四季青农产品、天泰建材、天择汽车城等项目建设,培育粮食、蔬菜、建材、汽车等物流市场。结合我市城乡一体化中心镇建设,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重点发展专业配送、代理等现代物流业,以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替代企业内部化、一体化服务。

      

      (二)积极发展新型流通业。以发展新型业态和特色商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连锁配送、超市、专卖店、便民店、代理等现代经营方式,构筑多元化商业新平台。编制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积极引进沃尔玛、麦当劳等新型流通业态。社区大力发展与居住区配套的各种便民店。规划建设三个商业中心,一是以金泰、佳和,以及正在建设的鹤壁联盟大厦和易嘉购物广场,引进上海永乐家电连锁和郑州银基商贸城经营为依托的商业中心;二是以正阳商业广场,规划建设的商务中心为依托的商业中心;三是以正在建设的山城区地王广场为依托的商业中心。结合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巩固、完善浚县、淇县省试点,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消费品连锁经营。

      

      (三)强力发展旅游业。围绕 “钻石般晶莹、火焰般活力、田园般美丽”旅游城市目标,健全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新区成为河南北部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之一。充分发挥淇河作为“诗河”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生态潜力,形成以天然太极图、千鹤湖(盘石头水库)、金山寺、白龙庙等为支撑的淇河生态休闲旅游带。充分利用朝歌古城丰厚的历史积淀和优美的山水风光资源,以“战国军校”为切入点,形成以云梦山、古灵山、朝阳寺、摘心台等为支撑的名城名山旅游区。以历史文化和宗教文化开发为重点,充分发挥大伾山北魏大石佛和中原第一古庙会在省内外的重要地位,全方位营造历史文化名城的氛围,形成以大伾山、浮丘山、古城街等为支撑的古城大佛旅游区。大力开发北部旅游资源,形成以五岩山药学文化为主,黄庙沟森林公园、盘龙山、阿斗寨为补充的山岳文化旅游区。提高与安阳、新乡等周边地市的合作层次,规划开发旅游资源,联合设计跨地区的旅游路线,积极引导开发旅游商品,形成吸引客源的旅游产品,促进“食、住、行、游、购、娱”协调发展,将旅游产业做大。

      

      (四)发展壮大文化业。以市文化中心和鹤煤古典艺术博物馆为依托,举办各类综合及专业会展,大力发展文博会展业。吸纳国内外资金,筹建中国古陶瓷博物馆,带动博展业和古玩市场开发。以民间民俗文化资源为依托,建设各类民俗文化博物馆,开发鹤壁集古瓷窑文物复仿制品。发扬光大牛派艺术,形成名人名团名剧名校的品牌效应。挖掘开发黄河古陶、石雕、木雕、泥塑、泥玩、剪纸等民间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民间艺术品牌。规划建设屯子石雕城和浚县民俗文化一条街。以建设“中国地掷球之乡”为依托,按照国际标准建设地掷球馆,争取成为国家和省地掷球训练比赛场地,打造我市地掷球体育文化品牌。

      

      (五)合理发展房地产业。优化商品住宅供应结构,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开发力度。突出循环经济试点市特色,大力开发节能和健康环保型住宅。建立房地产市场综合预警系统,合理引导市场,避免盲目开发。全面放开住房二级市场,规范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影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不合理限制。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六)加快发展社区和农村服务业。加大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发展家庭保洁、保姆、老年人护理等多种类型的家政服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构建以销售、科技和信息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培育农村流通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和培训。

      

      (七)培育发展中介、信息、金融业。引进和培育较大型中介机构,提高中介服务业的规模、实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发展法律、会计、审计、咨询、广告、设计、策划等中介服务业。抓好电子政务、农村信息化工程等建设。积极促进电信、互联、广电网相互融通。努力吸引股份制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投放信贷资金。提高城市信用社综合实力,成立城市商业银行。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机构。推进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和维恩克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工作。积极吸引境内外保险机构进驻我市。

      

      四、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放宽第三产业市场准入

      

      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行业和领域,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国有经济退出的竞争领域,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依法清理并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文件和规定。逐步建立公开透明、全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设定外,一律不得设定企业登记前置审批。

      

      (二)深化第三产业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城市公用事业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实行政企、政资、政事分开,引入竞争机制, 提高市场化程度。鼓励国内外各类投资者采取独资、参股、控股、合作、联营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平等参与交通、公交、环卫、供排水、供气等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继续深化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改革。加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将其所属运输、物业、医疗、食堂、印刷等业务逐步改造成为面向社会服务市场主体。研究咨询、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政务衍生服务可以通过招标采购、委托代理等方式由社会提供。

      

      (三)加大第三产业招商引资力度

      

      把第三产业招商工作摆在与农业、工业招商同等重要位置。组织策划好第三产业领域招商项目,建立第三产业招商项目库,加大推介项目力度。创新招商引资体制,在各类大型专业或综合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实行 “一站式”和 “无门槛” 服务。第三产业招商考核认定方式与工业项目相同,计入各县区、各部门招商引资任务。根据第三产业特点更加注重著名策划人、经纪人、中介机构、服务品牌等商业智力引进工作。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着力引进有实力大公司,力争在现代物流、专业市场、连锁经营、会议展览等方面取得突破。

      

      (四)营造第三产业发展环境

      

      积极拓展第三产业发展空间,改善第三产业发展市场环境。新建大型第三产业(不包括洗车、浴室、洗衣店等特种行业)项目经市三产办和供水主管部门认可后,享受工业用水价格三年优惠政策(污水处理费、附加费和水资源费不在优惠范围)。凡未列入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项目一律取消收费。各执收单位不得擅自设立第三产业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行业自律,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形成企业诚信、市场公信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第三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从事物流、公用事业、商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和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讯业、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并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新建各类综合专业市场、物流企业和商品会展中心(企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直营连锁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规定,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由总部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流通企业改造现有商业网点设施购买国产设备投资,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应减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

      

      (六)实行第三产业土地倾斜政策

      

      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第三产业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现代物流、大型专业市场、重大旅游设施、四星级及以上宾馆等项目用地地价,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提供最大限度优惠。

      

      (七)加大第三产业发展资金支持

      

      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加大政策性资金对第三产业投入。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同时,市财政资金要适当向大型综合或专业市场、大型连锁经营、大型仓储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倾斜。各县(区)财政预算中要建立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第三产业的投入。

      

      (八)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现代物流、商贸管理、酒店管理、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中介咨询等方面人才。有计划地在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第三产业紧缺专业。加强对第三产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大力引进第三产业发展所需各类人才。市人事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针对我市第三产业特点研究制定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引进人才实行“零门槛”政策,凡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并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才,到本市第三产业企业工作,可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受户籍限制。适时举办第三产业、现代物流业发展高层论坛或专业讲座。

      

      (九)建立统计分析和制定考核体系制度

      

      统计部门逐步建立完善的第三产业统计制度,加强对第三产业统计分析。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第三产业统计工作领导和运行监测分析。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发展动态。市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建立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考核指标和办法。实行目标管理季报制度,强化督查制度。

      

      (十)建立健全第三产业发展协调机制

      

      建立市级第三产业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第三产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落实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通报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各县(区)政府第三产业领导小组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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