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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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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6-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办发〔2006〕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白银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

      

      

      

      白银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年——2010年)

      

        为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推动白银市残疾人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协调发展,依据《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十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残疾人工作基层组织。社会帮扶、捐助残疾人工作有了新的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白银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任务全面完成。扶持3.3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对1.7万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有4748名城镇残疾人稳定就业;为3.2万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其中8000人不同程度康复;稳定2700多名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9%;为180人(次)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和服务;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帮助100多户残困户改善了住房条件;实施复明、助行、助听项目,为2471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为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160具、捐赠轮椅1400辆;扶持开办盲人按摩所15个;巩固、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3个。残疾人状况显著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十一五”期间,白银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以解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狠抓重点项目实施,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大力改善残疾人状况,努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性。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进一步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法规保障、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和项目带动、检查考核等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道主义精神,进一步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倡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

      ——坚持抓项目、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加大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施力度,扩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服务面和辐射带动面。

      ——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完善法规政策,加强执法检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推动残疾人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开拓创新、分类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

      ——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基层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扶持2.6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已解决温饱的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加快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加大重点康复工程和项目实施,使9000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

      ——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100户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家庭居住条件;帮助农村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将城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适时提高标准;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对1.3万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逐步满足残疾人就业需求;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配套体系,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信息交流无障碍,逐步实现城区主要公共设施、主要道路无障碍化。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特殊艺术保持全省先进水平,竞技体育取得新的发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基本规范化,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康复机构建设:各县区都要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有条件的乡镇要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康复服务站,力争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重点康复工作: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00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175名、肢体康复训练65名、装配假肢和矫形器各200例、轮椅捐赠1000辆、聋儿听力语言训练80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30名、为2800名残疾人供应辅助用具。

      ——康复人才培训:对市、县区残联及康复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残疾预防:广泛宣传预防残疾知识,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健全康复服务网络。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列入卫生工作规划,纳入县、乡、村一体化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以专门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网络。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加强农村和社区康复工作,发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机构、设施的作用,扩大康复服务面。配备社区康复设施,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开展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提高康复工作水平。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养护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康复事业。

      2.抓好白内障复明工作。争取省派医疗队与市、县定点医疗机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好白内障复明手术,每年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600例以上,其中免费手术300名;提高县级医院眼科技术水平。完善市、县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抓好聋儿康复工作。进一步搞好白银市聋哑学校建设,有条件的县区也要逐步建立聋儿康复中心。全面开展聋儿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工作,加强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提高康复训练水平。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输送有条件植入耳蜗术聋儿在兰州军区总医院、省康复中心做植入术;实施听力助残项目,动员社会各界为聋儿赠配助听器。

      4.积极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及时进行防治。

      5.全面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组织肢体残疾人,特别是小儿脑瘫和偏瘫患者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训练;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进行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 抓好智力残疾康复训练和综合服务。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利用星光老年计划场所、社区服务机构等,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和综合服务,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和成年智力残疾人分别进行生活自理、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创造条件建立集教育、康复、娱乐和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提供系统、终身的康复服务。

      7.抓好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供应各类残疾人需求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实施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救助。加强市、县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机构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增强服务实力。

      8.广泛开展预防残疾宣传工作。特别是利用好“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等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重点做好0—3岁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有效控制残疾发生。

      (二)扶贫

        任务指标

        ——扶助2.6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已解决温饱的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对8250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他方面的劳动技能。

        ——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对100户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01 —2010年)》,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小康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各级扶贫、残联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

      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整体规划及“整村推进”计划,把贫困残疾人作为扶持重点,优先选择项目,保证各项扶持措施落实到残疾人(户)。其他县区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贫困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的贫困问题,稳定提高家庭经济收入。

        3.加强康复扶贫贷款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拓宽贷款范围,实行规范运行和绩效考核,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到位率、使用率。

        4.实施“扶贫带动”战略,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每年扶持培育1个以上有带动力、竞争力强的扶贫基地,带动更多的残疾人脱贫致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扶持扶贫基地建设。开展小额信贷、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和社会帮扶等多种方式的扶贫,不断增强扶贫实效。

        5.各级政府和发改委、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将农村无房和危房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当地小康住房建设、异地搬迁、灾民建房等规划;各级政府和残联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房屋质量;要通过安居工程、政府廉租房或适当补贴等,努力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

        6.充分发挥残疾人培训机构、农村技术培训和推广机构的作用,举办各类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班,广泛组织贫困残疾人参加学习,帮助他们掌握一项或多项劳动技能。

        7.认真贯彻白银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将社会帮扶纳入政府帮扶工作计划,力争全市每年帮扶6600名以上贫困残疾人。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配套体系。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6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从业达到3.5万人以上。

        ——对5000名城镇残疾人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60名,其中医疗按摩人员10名、保健按摩人员50名;兴办盲人按摩所(站)25个,使盲人按摩人员总数达到120名。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覆盖面。

      主要措施

      1.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制定出台白银市《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全面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扩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面;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试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收;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扶持福利企业稳步、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各方面兴办福利企业,吸纳更多的残疾人集中就业。

        4.积极推进残疾人个体从业。各级政府要完善和落实残疾人个体从业政策,建立扶持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为适合就业的残疾人和下岗残疾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5.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贯彻落实《甘肃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盲人按摩管理体系,加强残疾人按摩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发挥残疾人按摩机构的作用,培训、培养盲人医疗和保健按摩人员,提高按摩技术。对盲人个体从业给予特殊扶持;开展盲人按摩劳务输出,拓展盲人就业渠道。

        6.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要提高就业信息工作水平,县(区)于2007年末全部健全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和支持。

        7.强化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规划,统一部署和组织。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8.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鼓励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并根据相关政策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要实施分类救助,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防治、聋儿助听器验配和瘫痪、截瘫康复治疗列入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范围,各级财政要落实康复器具配套资金,帮助贫困残疾人得到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

      (四)教育

        任务指标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缩小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与健全儿童少年的差距,努力达到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为参加义务教育打好基础。

        ——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加快特殊教育发展,争取创办中等特殊教育学校。

        ——有条件的县(区),争取建立特殊教育学校。

        ——开展扶残助学活动,资助300名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将特殊教育纳入“十一五”教育规划和国民教育、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和实施。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逐步提高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标准;市上要增加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并建立助学金制度,为残疾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规范特殊教育统计工作,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和统计指标体系。

        2.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在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发展残疾人中等教育,全市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采取多种形式,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3.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把现有特教学校建设纳入中小学布局调整总体规划,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4.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就学保障机制。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享受有关费用减免和优先得到助学金、教育贷款和各类扶残助学项目资助。

      5.加强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加大培训力度,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师资保证;加强盲文、手语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培训,为盲人接受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认真落实特教工作者享受特殊教育津贴的政策规定,提高特教津贴标准,适当放宽晋升工资和职称评定等方面条件,稳定和壮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

        6.广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组织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等各类扶残助学项目;建立扶残助学长效机制,多渠道筹集助学资金,扩大对大中小学贫困残疾学生的扶助面,提高残疾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

        (五)维权

      任务目标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

      ——加强维权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及措施,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在城区全面推进主要道路、公共设施和大型建筑无障碍建设,大力推行盲道、坡道建设。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法规政策体系,修订有关残疾人优惠政策,制定配套措施。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建立执法检查制度,并由各级政府和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各类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

      2.建立以各级法院的司法救助、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各级政府要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定期表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作用,规范“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工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残疾人得到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各级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应逐步减免残疾人司法鉴定、医疗鉴定等费用。

      3.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制定《全市残联系统法律教育“五五”规划》,并将其纳入白银市“五五”普法规划。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建立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4.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制度,建立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经费,加强信访工作,及时处理残疾人的诉求,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5.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加快无障碍设施、信息无障碍和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加强无障碍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

      6.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工作调研,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工作者撰写发表论文。

      7.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准确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积极开展调查数据的开发应用,组织好残疾人数据库建设、立项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

      (六)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体育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创编残疾人艺术精品,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积极参加省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文化、体育部门,要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服务。公共图书馆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市图书馆和有条件的县、区图书馆要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为视力残疾人提供各类读物。

      2.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和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生活。

      3.各级残联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积极组团(队)参加全省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活跃残疾人的文体生活。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设立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活动。

      4.选拔、培养一批特殊艺术人才。组织精品节目参加第五届甘肃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参加第四届甘肃省残疾人声乐、器乐比赛,第四届甘肃省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书画摄影展和首届甘肃省残疾人诗歌、散文大赛,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

      5.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加大优秀运动员培养力度。组团参加甘肃省第七、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做好备战工作。各学校要组织残疾学生开展校园体育活动,培养一定数量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6.健全各级残疾人体协组织,全面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运动。做好全市残疾人体育运动队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把残疾人运动员培训纳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积极推进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等问题。

      (七)社会环境

      任务指标

      ——健全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

      ——大力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和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的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市电视台争取开播手语新闻节目;电台、电视台、报刊开播(办)各类残疾人专题(专栏)节目。

      主要措施

      1.宣传、新闻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报道、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将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纳入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县级以上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专栏)目,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2.继续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大力宣传全国、甘肃省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残疾人之家”和“全省十大杰出残疾人”等先进典型。

      3.组织推荐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全省评选。

      4.加快电视台手语新闻开播工作,市电视台力争到2007年开播手语新闻节目。各级残疾人工作者和窗口服务行业人员要学习掌握基本手语,加强与残疾人的沟通。

      (八)组织建设

      任务指标

      ——完善各级残疾人组织机构,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规范专门协会建设,活跃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

      ——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市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于2007年末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以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主要措施

      1.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2006年末,乡镇(街道)残联要配齐、配强专职理事长,60%的乡镇(街道)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2007年末,配齐残疾人专职委员并落实工作津贴。巩固发展社区残疾人协会,切实落实办公及活动场所,多渠道解决好专职委员的工作津贴。2006年末,村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2008年末全部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指导残疾人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组织,扩大残疾人工作范围。

      2.做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定期考核班子情况,积极配备残疾人干部,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2008年换届前,市残联领导班子有3个以上职数的,要配备1名残疾人干部;县、区残联班子中要争取配备残疾人干部,理事会中要有残疾人。

      3.广泛开展“争先·创优”、“争创·示范”、“学习·培训”、“巩固·提高”和规范化建设验收达标等活动,大力培育发展乡镇、社区示范点,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形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基层组织“三级网络”。2009年,各级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达到中国残联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4.制定实施《全市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各级残联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市、县理事长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残联干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白银市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行为,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5.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完善专门协会组织。2007年末,市、县(区)专门协会基本达到“人员、经费、场地”三落实,全面开展工作,积极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的作用。各级专门协会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了解反映残疾人的意见,组织残疾人开展节日庆祝和各种文体娱乐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

      6.广泛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等活动,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建立助残志愿者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助残志愿者的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力争到2010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1万。

      7.组织推荐第三次“全省自强模范”、“全省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全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和“全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8.做好“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设和《残疾人证》的核发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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