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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跟班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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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6-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关于实行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跟班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萍府办字〔2006〕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市长热线电话(12345)和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开通以来,为市政府领导了解和处理好群众关心的问题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工作环节之间联系不够紧密,处理效率和工作方法有待改进的问题。为促进形成“上下畅通、联系迅速、调度准确、处置及时”的工作机制,促进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顺利开展工作,更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建立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跟班制度,安排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跟班工作一段时间,参与市长热线、市长电子信箱有关工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跟班制度的对象为市长热线工作网络(参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暂行规则的通知》萍府办字[2006]73号)各成员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跟班分期进行,每期2人,时间2个月。

      二、跟班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熟悉本部门(系统)的工作情况,有较强的工作处置能力。

      三、跟班制度从2007年1月开始实行。第一、二、三期的人员分别从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抽调,每单位一人,其余期次另行通知。

      四、请上述各部门将拟派人员名单于2006年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电话:6833209)。具体安排待汇总后另行通知。

      附: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跟班学习人员报送表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跟班学习人员报送表

      单位(盖章): 二○○六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 历 职 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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