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跟班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萍府办字〔2006〕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市长热线电话(12345)和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开通以来,为市政府领导了解和处理好群众关心的问题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工作环节之间联系不够紧密,处理效率和工作方法有待改进的问题。为促进形成“上下畅通、联系迅速、调度准确、处置及时”的工作机制,促进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顺利开展工作,更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建立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跟班制度,安排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跟班工作一段时间,参与市长热线、市长电子信箱有关工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跟班制度的对象为市长热线工作网络(参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暂行规则的通知》萍府办字[2006]73号)各成员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跟班分期进行,每期2人,时间2个月。
二、跟班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熟悉本部门(系统)的工作情况,有较强的工作处置能力。
三、跟班制度从2007年1月开始实行。第一、二、三期的人员分别从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抽调,每单位一人,其余期次另行通知。
四、请上述各部门将拟派人员名单于2006年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电话:6833209)。具体安排待汇总后另行通知。
附: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跟班学习人员报送表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市长热线工作网络成员单位跟班学习人员报送表
单位(盖章): 二○○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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