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府办电〔2006〕135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6〕156号)文件要求,省人民政府将开展一次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并派出检查组到部分州市进行重点抽查。为认真做好迎接省检查的准备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于近期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按照省的检查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11月14日前报送州农业局州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2122642);州农业局将各县情况汇总形成全州自查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州人民政府;
二、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引发涉农负担恶性案件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进行查处。州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要进行专题调查,并将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州人民政府。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6〕156号)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