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4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国资发规划[2007]40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我委在确认并公布5批共137家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又对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4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进行了确认。另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增加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主业范围。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业已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进一步突出主业,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创造条件剥离与企业主业关联度不高的业务,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4家中央企业主业
另,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第一批公布主业的企业,此次增列“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及相关交通运输”为其主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