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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4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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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资发规划[2007]40号
【发布日期】 2007-02-13
【实施日期】 2007-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4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国资发规划[2007]40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我委在确认并公布5批共137家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又对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4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进行了确认。另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增加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主业范围。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业已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进一步突出主业,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创造条件剥离与企业主业关联度不高的业务,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
 
  附件: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4家中央企业主业

序号

企业名称

主业内容

1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规划、政策咨询,咨询评估,工程管理服务

2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包括外包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和出国服务)

投资与贸易服务

3

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 

投资与资产管理:
实业投资(水利水电、再生能源)与管理

工程承包

相关技术研究、贸易与服务

4

彩虹集团公司

显示器件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

光电产品整机及相关零部件研发、制造


另,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第一批公布主业的企业,此次增列“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及相关交通运输”为其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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