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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左世忠等3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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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2007]29号
【发布日期】
2007-02-28
【实施日期】
2007-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左世忠等3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07]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以姓氏笔画为序)左世忠、肖声、罗布顿珠(藏族)等3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肖扬
200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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