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
颁布单位:交通部
交公便字〔2008〕42号
各有关单位:
新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部2007年第33号公告)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需要对公路造价计算软件进行修改调试和软件市场规范,经研究,决定新办法设置6 个月过渡期,自2008年7月1日起,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行新办法及定额。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