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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0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08年预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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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3-18
【实施日期】 2008-03-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0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08年预算的决议

      颁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0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08年预算的决议

       (2008年3月1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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