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的决定
颁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07年9月6日由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悉尼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