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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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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12-04-12
【实施日期】 2012-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  为进一步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国家节水型城市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改善城市水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进行了再次修订,现将《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并组织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复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原《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号)同时作废。

  201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延长至8月30日,对“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一年以上”的要求,暂不作为此次节水型城市的考核内容。

  联系电话:

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水务处 010-58934352

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节水处 010-68505568

  附件.PDF:

  1、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

  2、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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