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农市发〔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村经济)、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经国务院批准,我部自2003年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下半年还将召开党的十八大,为更好地宣传党和国家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充分展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进展,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国内外贸易,推动农业合作与交流,我部决定于2012年9月27—30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宗旨、原则和主题 本届农交会继续坚持“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会原则。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要求,结合今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本届农交会将“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三化同步发展”作为主题。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9月27—30日,展期4天。9月27日为采购商专场,28日上午举行开幕式。9月24—26日布展,10月1日撤展。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三、内容与布局 本届农交会展出面积43500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26500平方米、室外面积17000平方米。共分为综合展示交易区、国际展示交易区和专业展示交易区三个部分: (一)综合展示交易区 位置在1号馆和新馆,共14500平方米,安排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湾33个展团参展。以展团为单位布展。其中1号馆设序厅,综合展示近年来农业农村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整体介绍我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情况。 (二)国际展示交易区 位置在新馆,共1500平方米,安排境外企业参展,集中展示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农业新技术和新设备、农业合作项目等。以企业为单位布展。 (三)专业展示交易区 1.专业合作社展示交易区。位置在1号馆前广场展棚,共2000平方米,安排一批集种植、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实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以合作社为单位布展。 2.种子展示交易区。位置在1号馆前广场展棚,共1000平方米,安排国内优秀种子企业参展。以企业为单位布展。 3.农垦展示交易区。位置在1号馆前广场展棚,共1000平方米,安排农垦系统已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农业企业参展。以企业为单位布展。 4.水产展示交易区。位置在3号馆,共3400平方米,安排全国优秀水产企业参展,展出我国优质水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以企业为单位布展。 5.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区。位置在新馆西侧展棚,共3100平方米,展示交流相关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近年来研发的农业科技新成果、新项目。以农业科研机构为单位布展。 6.现代农业装备展示交易区。位置在南区改造后新建广场,共17000平方米,安排境内外农机企业参展。以企业为单位布展。 四、参展企业和产品的条件 本届农交会对参展企业及其产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准入原则,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识登记的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及境外知名企业等为主。鼓励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记录的中小型企业报名参展。 所有参展企业必须对其参展展品负责,各展团对所推荐的企业和产品要严格审查和把关,坚决杜绝无照企业和无商标、无包装以及假冒伪劣产品参加农交会。农交会参展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组委会将追究相关企业和展团责任。 五、组织机构和分工 本届农交会由农业部主办,商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北京市政府、中国贸促会、中国证监会协办。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展览协会、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承办。 本届农交会成立组委会,由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担任组委会主任,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以及各协办单位一位部级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农业部党组成员张玉香担任组委会秘书长,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合成、全国农业展览馆党委书记沈镇昭担任组委会副秘书长,农业部办公厅、经管司、市场司、计划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科教司、种植业司、种子局、农机化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质量监管局、产业化办公室、农展馆、信息中心、贸促中心、农机推广总站、畜牧总站、质量安全中心、绿色食品中心为组委会成员单位。 在组委会领导下设立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任组长,农业部党组成员张玉香任副组长,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交会的具体筹备工作,由全国农业展览馆馆长隋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八个工作组,负责具体运作和实施。 (一)秘书组。由农展馆牵头,负责展会的总体策划、运作、协调、联络以及重大活动的安排、组织实施等。 (二)招展组。由产业化办公室牵头,经管司、种子局、农机化司、渔业局、农展馆等单位参加,负责国内参展企业的招展、组织和展会期间的贸易统计。 (三)招商组。由贸促中心牵头,具体负责境外企业招展和采购商邀请。国内采购商邀请和组织由农展馆负责。 (四)宣传组。由办公厅牵头,农展馆协助,负责制定农交会整体宣传方案并组织相关宣传工作。 (五)网络组。由信息中心牵头,农展馆协助,具体负责网站建设、网络报展及后台管理、信息采集和网上宣传、贸易成交额统计等。 (六)会议联络组。由农展馆牵头,负责相关文件起草,会议的组织实施以及各种论坛、推介会、对接会等活动的联络、协调。 (七)交通安全组。由农展馆牵头,负责展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等具体工作。 (八)展场服务组。由农展馆牵头,负责展会现场服务和管理等。 各专业展示交易区筹展以农业部相关司局为主负责,综合展示交易区的序厅筹展以农业部计划司为主负责,台湾展团筹展以农业部台办为主负责,农展馆等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六、重大活动安排 本届农交会拟安排7项组委会重大活动,分别为:新闻发布会、采购商专场、开幕式、高峰论坛、招待宴会、贸易成交签约仪式和总结表彰大会。展会期间,视情况安排领导参观专场。 七、奖项设置 为充分调动展团和企业参展积极性,促进贸易成交,加大我国农产品品牌培育,本届农交会拟继续设置组织奖、设计奖、贸易成交奖和农产品金奖四种奖项,前三个奖项颁发给展团,农产品金奖颁发给企业。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厅(委、局)和新疆兵团农业局为本辖区内筹备参加第十届农交会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要成立筹备工作组,明确一名厅领导牵头,确定一个处室(或单位)负责具体筹备工作。请于5月25日前,将负责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的厅领导姓名、职务及负责该工作的处室负责人、联系电话报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二)做好招展招商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统一协调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参加农交会的展览、招商引资、产品推介、国内外采购商洽谈、贸易促进、宣传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并及时与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组沟通有关情况。 联系人:连京、马雪飞 电话:010-65033622、65096160 传真:010-65033611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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