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国家级舟山水产市场建设有关意见的函 农市函〔2012〕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舟山国际水产城列为国家级重点大型批发市场的函》(浙政函[2011]344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托舟山国际水产城共同建设国家级水产市场,现将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市场建设的重大意义。舟山市为国务院批准的群岛新区和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是我国重要的海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之一,承担着沿海江、浙、沪、闽、鲁等四省一市在东海区生产的水产品集散功能,特别是鱿鱼年产量约占全国的40%和全球的10%。舟山国际水产城交易水产品辐射全国20多个省份和日本、韩国等东南亚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具备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水产市场的基础和条件。依托舟山国际水产城建设国家级水产市场,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大型批发市场”的要求,是推动我国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探索和举措,有利于提升我国水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引领我国水产业更好的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二、准确把握市场建设的目标定位。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和培育,通过完善设施、完备功能、科学管理、规范运营,共同推进舟山国际水产城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园区建设,将舟山国际水产城建设成为水产品交易与商务办公、产品展示、旅游观光、海洋文化体验有机结合,多功能、复合型的国家级水产市场,把舟山国际水产城建设成为全国乃至国际水产品物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传播中心、会展贸易中心和科技交流中心,为舟山水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东海区水产产业带率先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引领全国水产业发展。 三、加快推进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市场建设运营要注重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规划、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相衔接,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在舟山国际水产城现有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选址、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运营要求,采取现代化物流、信息化技术、专业化管理、标准化控制和品牌化推广,全面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打造我国水产业与国际市场对接的国家级平台。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 (一)提升辐射能力。加强市场水电路、通信、环保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硬件条件,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在人口集中、航线密集、覆盖面大的大中城市建设分市场和“舟山”水产品牌连锁加盟店,打造覆盖水产品交易各环节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实现资源、市场、营销的有效管理和合理配置。推动发展远洋自捕运回水产品、养殖水产品、进口水产品和渔需物资等交易,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二)发展现代物流。加快建设大型现代水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大宗水产品交易平台,配备大容量的保温冷藏库、标准的进口水产品配送设施、完整的冷链运输设备等设施,完善水产市场的物流配送体系。加强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水产品交易展示中心、环境卫生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产品物流现代化,增强集散调运和冷藏保鲜能力,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三)创新交易方式。积极推进完善水产品分等分级和电子统一结算,促进水产品现货交易价格公开透明。完善水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稳妥推进电子交易、竞价拍卖、中远期交易等方式,规范发展无形市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编制中国海产品价格指数,不断扩大价格指数影响,努力使其成为引导国内水产品产销的“风向标”和“晴雨表”。 (四)强化信息服务。强化水产品电子交易系统、竞价拍卖系统、物流配送管理信息系统、质量监控系统等建设,构建高效、规范的水产品电子信息交易中心和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全国水产品信息查询、品牌资源共享和客户快速响应。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水产批发市场运行预警机制,努力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五)支持科技研发。充分利用舟山国际水产城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吸引国内外知名水产企业入驻,支持开展水产品保鲜保活、精深加工、新产品开发、仓储物流等技术研发活动。积极与国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广泛开展科研交流活动,建立水产品科技支撑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逐步缩小在自主产权、自有品牌、水产品质量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六)推动会展贸易。建设水产品展览中心和海洋文化展示中心,鼓励依托水产批发市场及水产业园区举办水产品展示推介、产销洽谈、技术研讨、产业论坛等活动,搭建会展贸易平台,扩大会展影响,促进行业交流与合作,彰显、提升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和水产品知名度。 (七)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确保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商户信用管理系统,促进诚信经营。建立和完善水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冷藏保鲜等标准,提高水产品质量等级和商业价值,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八)支持产业化建设。大力推动构建渔工贸一体化、产加销有机结合的“市场+经营户+渔民+基地”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探索渔业产业化经营新路子。鼓励市场引入品牌水产品生产企业、养殖大户、营销大户入驻,集中展现水产品品牌和渔业文化。加强水产品生产基地和养殖基地建设,将水产品生产、养殖基地打造成科技成果的展示基地,生产、养殖标准的推广基地。 (九)发展渔业观光。依托市场特色海产品资源和渔业文化资源,积极推动建设海鲜美食中心、旅游购物特色商铺、鱼市体验区、海洋文化展示中心等,使市场成为舟山海洋文化和海鲜美食文化的重要集结点,促进海洋观光旅游业的发展。 四、合力做好市场建设的支持、服务和监管工作。市场建设应坚持政府引导扶持、社会主体投入、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解决市场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对市场的支持、服务与监管工作。 浙江省各有关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和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支持将舟山国际水产城建设成为国家级水产市场。要在税收、用地、用电、用水、信贷等方面,协调出台有针对性的优惠措施,适当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级水产市场建设的积极性。要在土地利用、规划审批、市场秩序维护、公共道路建设等方面,帮助解决市场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建设国家级水产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部将密切关注市场建设进展,加强指导与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水产品流通设施、冷链设施、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等方面予以支持,并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检测、基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方面加大对舟山水产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将会同浙江省有关各级海洋渔业、农业等部门,加强对市场运营情况的监管,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围绕设施建设、功能配置、运营管理、交易服务、诚信经营、辐射能力、科技支撑等方面,定期评估市场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市场改进管理、完善服务、不断提高,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健康发展,推动市场发展达到预期功能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