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库[2012]56号
【发布日期】 2012-05-22
【实施日期】 2012-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

财库[2012]5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  为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及对外开放的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进行了修订。现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反馈。联系电话:010-68552144,010-68552269

  附件:

  1.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PDF

  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对照表.PDF

 

财政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