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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渤海生物资源修复放流活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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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渔函【2012】34号
【发布日期】 2012-05-23
【实施日期】 2012-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渤海生物资源修复放流活动的函

农办渔函【2012】34号

 

  根据今年我部与省级政府联合举办增殖放流活动的总体安排,我部定于6月1日举行以“养护海洋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渤海生物资源修复放流活动。活动由我部与环渤海三省一市人民政府联合同步举办,在河北省设主会场,其他两省一市设分会场,采取主会场、分会场同时放流的形式举行。我部牛盾副部长将出席河北省主会场活动。为共同筹办好本次放流活动,特请你公司作为支持单位参与主会场活动,并协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事宜请与我部渔业局联系。

  联系人:郭睿,010-5919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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