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渤海生物资源修复放流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办渔【2012】53号
根据今年我部与省级政府联合举办增殖放流活动的总体安排,我部定于6月1日举行渤海生物资源修复放流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名称 主题:养护海洋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名称:渤海生物资源修复放流活动 因6月1日恰逢渤海、黄海、东海海域伏季休渔开始之日,计划一并宣传休渔和放流活动,在主会场背景板上标出2012渤海黄海东海休渔暨渤海生物资源修复放流活动启动仪式的字样;分会场只标活动主题和名称即可。 二、活动形式 由我部与环渤海三省一市人民政府联合同步举办,在河北省设主会场,其他两省一市设分会场,采取主会场、分会场同时放流的形式举行。三省一市同步放流活动将采用同一主题和名称,各自标明活动地点、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点:活动主会场设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其他两省一市的分会场场地分别设在辽宁省绥中县申江渔港、山东省蓬莱市和天津市北塘渔港。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相关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农业部渔业局、相关省(市)渔业主管厅(局、委)、放流点市级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只主会场标明) 五、参加人员 牛盾副部长出席河北省主会场活动; 部党组成员张玉香出席山东省分会场活动; 我部渔业局或渔政指挥中心领导和黄渤海区渔政局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各会场活动; 参加本次放流活动的外部委领导名单将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放流活动,认真策划、周密部署活动方案,并于5月25日前将放流活动详细方案报我部渔业局备案。要切实加强宣传,主动邀请中央媒体驻本地记者站和省内有关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共同营造养护渤海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