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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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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计[2012]66号
【发布日期】 2012-05-23
【实施日期】 2012-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农办计[201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人民政府:

  为做好今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现场会筹备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农计发[2009]33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1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  一、总结内容

  (一)建设成效。示范区在主导产业发展、农业设施装备建设、科技推广应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  (二)创新举措。示范区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出台扶持政策、争取资金投入、强化建设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有亮点、有创新、有突破的做法。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示范区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对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  (四)下一步推进思路和打算。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示范区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  二、报送程序

  各示范区将年度建设工作总结材料提交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农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我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各示范区总结材料不得超过4000字。

  三、报送要求

  各省农业主管部门须于2012年6月5日前将第一批和第二批示范区的2011年度建设工作总结、建设情况表(见附件)和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报送我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2套,并发电子版至sfqglbgs@agri.gov.cn。

  请各省农业主管部门抓紧组织有关示范区开展年度建设工作总结,认真做好填报数据审核把关。总结材料原则上应采用统计部门确认的数据,没有统计数据的,以农业部门调查数据为准。

  联系人:栾义君 何声卫

  联系电话:010-59192548 59193358

  传真:010-59192548

  附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1年建设情况表.doc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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