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3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现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12年6月1日起使用。 附件: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doc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doc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do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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