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首批国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2〕1571号
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华电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1〕219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首批国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通知如下: 一、首批国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共安排4个。 二、请项目业主抓紧做好首批示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节能、用水、电网接入许可等各项工作。同时,请尽快编制设备自主化实施方案,上报国家能源局。 三、请有关省市积极支持首批示范项目建设,协助办理相关配套文件。同时抓紧办理项目核准手续,确保2012年内开工建设。 四、中央财政将对首批示范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五、项目业主和有关省市要加强示范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示范效果。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附:首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清单.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 家 能 源 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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