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石油集团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2979亿元,拥有二级单位78家,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销售贸易、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和金融服务等。据中石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中石油集团资产总额26299.56亿元,负债总额10618.4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681.10亿元,当年营业收入17122.17亿元,利润总额1726.57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石油集团本部及所属14家单位,涉及资产量占中石油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中石油集团近年来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断发展壮大油气主业,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会计核算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石油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3.5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1%;少计负债1.6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02%;少计利润13.10亿元,占利润总额的0.76%。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石油集团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所属单位涉嫌经济违法案件线索1起,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团及部分所属单位未按规定核算投资收益和管理费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等,造成少计资产3.57亿元、少计负债1.65亿元、少计利润14.48亿元,其中2010年少计利润13.10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除个别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均已调整会计账目,少计利润已分别计入2011年和2012年。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长庆油田分公司未及时缴纳代扣的矿区使用费2747.4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长庆油田分公司已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矿区使用费。 3.截至2011年4月底,所属两家单位违规出借资金4.57亿元,少支付借用地租金和征收土地补偿款1308.1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已收回4亿元借款,余款正在积极回收;少付的用地款项已全部支付。 (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3月,中石油集团有5个投资项目未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即变更投资或开工建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3个项目已按规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其余两个项目正向发展改革委申报审批。 2.截至2011年9月,所属新疆石油管理局等单位投资9亿多元建设的3个项目,因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充分和条件变化等,建成后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产能及资产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采取了落实油田资源、增加天然气供应等措施,以做好资产保护和再利用工作。 (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7月,所属1座油库、1368座加油站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即开工,还有4座油库、1个炼油工程和1座加油加气站未经环保验收即投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取得1座油库和175座加油站的环评批准文件,两座油库已通过环保验收,其他项目手续正在抓紧补办。 2.截至2011年7月底,所属12家单位有5558万平方米用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中16万平方米是租用的农业用地,还有56座加油加气站经营证照不齐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取得1386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其余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9座加油加气站已完善证照手续。 3.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团部分管道、炼化、勘探和生产等项目采取邀标方式发包,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0.25亿元,占同期项目投资总额的0.15%。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加强了招标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严格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强化招标管理效能检查。 4.2007年至2010年,所属销售分公司在收购和建设加油站过程中,未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中介机构费用进行单独论证评估,支付中介劳务费4.0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停止新签服务合同。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10年,所属4家单位未经评估以4.96亿元收购的加油站、以3892.3万元租赁的油库闲置未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制定了加强资产评估备案管理制度,重新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加油站收购业务;已退租6座闲置油库,其余的正在清理。 2.2007年至2010年,所属两家单位未按国家定价销售天然气,多收价款333.67万元、少收价款1743.4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对此类业务作了进一步清理规范,将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执行。 3.2007年8月至2010年4月,所属甘肃兰州销售分公司因履行合同中纠纷造成损失899.97万元;所属天津华北石油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超采购范围从地方炼油厂采购汽油,且未经检验即销售,造成使用该批汽油的汽车出现故障,赔付车主损失841.47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撤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等处分,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合同与纠纷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了成品油外采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和权限。 4.2001年6月,所属长庆油田分公司工会未经登记注册成立的长庆油田分公司温暖工程基金会违规向油田合作开发等非扶贫项目投资9137万元,至2010年底获得分红1.66亿元;该基金会还存在对外出借账户、允许其他单位挂靠并以其名义进行投资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长庆油田分公司已申请补办温暖基金会登记手续,规范管理账户,并清理挂靠单位。 5.所属两家单位未按照设计文本进行天然气与管道ERP软件开发,存在可人为干预等漏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优化了ERP系统设置,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内部控制。 此外,中石油集团部分输油输气管线年久老化、被各种建筑物和植物占压影响安全运营等问题。审计指出后,中石油集团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以及对有关线段进行改造、加强巡线管理等措施,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