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三起较大以上运输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12〕9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1年和201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各发生一起因使用无轨胶轮车引发的较大煤矿事故。另外,2011年10月,甘肃省境内发生了一起同类型的重大运输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2011年6月17日,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准备队14人乘坐024号跃进牌自卸农用车入井,行至东辅运大巷联巷与东辅运大巷拐弯处时撞上巷道壁,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32万元。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违规使用运送材料的非防爆非载人农用车运送人员入井,且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均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巷道内长距离下坡(1570米)行驶中,车辆操作不当、超速行驶,撞上巷道壁。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该矿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入井车辆管理使用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该矿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个别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入井工人安全意识差,违章乘座非载人的运料车入井;三是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吴四圪堵煤矿违规使用非防爆农用车运送人员行为失察。 2012年6月25日,内蒙古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发生一起运输车辆碰撞事故,造成3名司机死亡。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经过是:煤矿剥离施工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金建设公司项目部)一驾驶员驾驶的1辆剥离自卸卡车从排土场空车返回,行驶至观礼台下方交叉路口时,车辆失控偏离空车道,闯入重车道,与对面驶来的2辆重车(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所有)先后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2011年10月29日,在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境内兰渝铁路黑山隧道内,施工单位的一作业班组租用1辆个人所有的轻型货车运送28名作业人员上班,在行至黑山隧道吕家滩斜井500米处时,车辆制动突然失灵,持续下滑800多米冲出斜井,撞向隧道边墙后侧翻,造成2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33.99万元。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辆驾驶员驾驶制动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在坡度较大的下坡路段快速行驶,车辆制动失灵后,临危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翻车。该事故暴露出施工企业未制定租赁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在租用车辆时对相关安全责任约定不够明确,没有有效落实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责任,从未对进入施工区斜井内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致使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带病运行等主要问题。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矿山和井下作业场所胶轮车安全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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