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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北京市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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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12-07-30
【实施日期】 2012-07-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北京市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为贯彻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5号公告发布)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2〕4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北京市启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企业,编制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指导园区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确定工业调整用电结构、转变用电方式的工作路径;引导建立工业用电全流程信息化监测系统,主动查找用电薄弱环节,科学设计用电管理系统和用电流程再造;鼓励园区企业应用现代管理方法、信息化技术等手段,优化内部电力资源配置,实现以较低电力消费创造更多工业增加值产出,形成科学、有序、节约、智能用电的良好格局,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请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我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  为促进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我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积极争取国家有关电力需求侧管理激励政策,组织电能管理专家和电能服务中介机构对工业园区企业用电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并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朱璋

  电 话:010-68205289

  E-mail:zhuzhang@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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