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4年10月5日由第23届万国邮政联盟代表大会通过的《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