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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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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1-13
【实施日期】 2005-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其他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并根据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和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现确定了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重点调研课题(课题题目附后)。为了拓展调研渠道、广纳良言,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采用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择优立项审批(招标规则附后)。现将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重点调研课题予以印发公布,希望大家踊跃申报(申请书从网上下载,网址:www.chinacourt.org)。

二OO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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