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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发(2008)40号
【发布日期】 2007-10-20
【实施日期】 2007-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出了重大修改。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8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已公布施行。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文书,提高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质量,特制定《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适用该文书样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文书首部的写法

1. 标题中的法院名称

应当与法院院印的文字一致,但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的司法文书应在法院全称前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2.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因当事人申请而进行审查以及再审的案件,表述为“申请再审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被申请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其他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

因检察机关抗诉而再审的,首先写明抗诉机关,随后列明“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再列明“被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其他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

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

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参加再审诉讼的,仍按照其所承继的当事人的地位确定。以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若原审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本次再审追加当事人的,其地位直接写作“原告”、“被告”、“第三人”。

3.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且该别名或者曾用名与本案有关联的,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

4. 代理人

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所,并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近亲属的,还应当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果委托代理人系律师,则只写明其姓名、单位和职业。

5. 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判决书应写明案由、提起再审的根据、本次再审的审判组织、开庭方式、当事人出庭情况等。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未到庭的,写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写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本次再审中有诉讼中止、申请回避等情况的,应予写明。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参加本次再审诉讼的,应写明承继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理由和经过。本次再审中追加当事人的,应写明理由和经过。调解书和裁定书在此部分可适当简略。

二、关于文书事实部分的写法

再审判决书等文书中案件事实部分的写法,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本文书样式(试行)中的写法,仅供参考,不必拘泥,其结构和顺序,可以适当调整。总体要求是:第一,使人读后能够明了从最初发生诉讼直到本次再审的基本脉络。第二,使人读后能够了解当事人在本案以往诉讼中的基本诉辩主张,尤其是一审原告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准确地交代清楚,因为这一点涉及再审审理范围。而当事人在二审等程序中的诉辩主张可以视情况简写或者省略。第三,使人读后能够了解本案历次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并应完整、准确叙明本次再审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应当注意繁简得当,着重叙述与本次再审争议相关的事实,其他事实概括叙述,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避免遗漏有关事实。交代历次裁判认定的事实,不意味着完全照抄以往历次裁判文书,而应当灵活处理。例如,如果一审认定的事实准确、完整,二审及再审均予以确认的,则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二审确认了一审认定的事实”、“×××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本院再审予以确认”等方式,予以简化;如果二审、再审有另查明的事实,则可以在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基础上,再写明另查明的事实。如果再审查明的事实完全不同于原审查明的事实的,则应当分别写明。第四,使人读后能够了解历次裁判的基本理由。对此不必完全照抄历次裁判文书,而应适当归纳后简要写明,也可视情况予以省略。例如,二审裁判理由基本与一审相同并维持一审裁判时,也可以简单地写明“二审根据与一审同样的理由作出裁判”。第五,要写明历次裁判的时间、案号及裁判主文的准确内容,包括诉讼费用承担。写明历次裁判主文准确内容,不意味着完全照抄,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第六,写明当事人在本次再审中的诉辩主张。

裁定书的事实部分应当简单明了。调解书一般应简要写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当事人双方要求或同意略写的,也可以略写。

三、关于文书裁判理由部分的写法

判决书和裁定书应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裁判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应当全面。再审维持原判的,一般只引程序法条文。再审以程序性裁定结案的,裁定书中只引程序法条文。再审改判的,应当同时引用程序法条文和实体法条文。在阐述裁判理由时,应当尽量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起来。引用法条的顺序是先上位法后下位法,先法律、法规后司法解释。案件的处理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在援引法律之前,写明“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关于裁判文书主文的写法

裁判主文应当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裁判,表述应当准确、周密,且应当明白无误、易于理解、便于执行,避免引起歧义。

五、关于诉讼费用负担部分的写法

再审维持原判的,不对原审确定的诉讼费用负担进行调整。再审维持原判但发生了再审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的,应当写明再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再审改判的,应当对原一、二审以及本次再审的诉讼费用负担一并作出判定。

六、几点技术性要求

1. 标点和符号

在诉讼地位与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之间用冒号,如“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北京昌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路28号。”另起一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抗诉案件,在写明抗诉机关名称后用句号。在“×××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院再审查明”等处,一律使用逗号。使用书名号援引法律法规时,应注意写全法律法规的正式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而不能写成《合同法》。

2. 简称

文书首部表述当事人基本情况时,不用“(简称×××)”。某主体的名称在通篇文书中出现次数很少的,不使用简称。需要使用简称的,从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部分起,第一次出现时,在其全称之后用“(简称×××)”的形式设定简称,如“北京昌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昌盛公司)”。在原审裁判文书中已对某主体设定简称的,一般应当沿用。如果原审裁判文书设定简称不当的,应在表述原审事实时一并纠正。设定简称,应当尽量使用公司的商号等。在通篇文书中,使用简称应当一致,同一主体只能有一个简称,但法人等主体发生变更、承继等情况时,可以按照其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简称。本次再审作出的裁判主文及诉讼费用承担部分,应当表述当事人全称,不能使用简称。文书中出现的人民法院名称,不使用简称,例如,最高人民法院不能简称最高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能简称北京高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能简称北京一中院,但可以用“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来代称。

3. 数字

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条款,应当与其正式文本中的序号表示保持一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4条”。裁判文书尾部落款日期用汉字小写数字,如“二○○七年十月二十日”。裁判文书主文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表示金额等数字,用阿拉伯数字。5位和5位数以上的阿拉伯数字,数字应连续写,不加空格或加分节号,如58948元;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以万、亿作单位,如245000000可以写作2.45亿。

七、对本文书样式(试行)的参照

人民法院适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审查或者审理的案件类型比较多,涉及的文书样式十分复杂,且实践中也会不断遇到新的问题。这里列出的仅是常用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样式。实践中如遇未列出的情形,则应参考这些常用的样式,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加以适当的变通。

在适用本文书样式(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特此通知。


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文书样式(试行)


1. 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再审人用)

2. 受理通知书(通知对方当事人用)

3. 民事裁定书(提审或指令、指定卞级法院再审用)

4. 民事裁定书(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用)

5. 民事裁定书(审查中准许或不准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用)

6. 民事裁定书(审查中按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

7. 民事裁定书(终结对再审申请的审查用)

8. 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提审用)

9. 民事调解书(上级法院提审用)

10. 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提审案件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11. 民事裁定书(提审后准许或不准撤回再审申请用)

12. 民事裁定书(提审后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

13. 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对原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提审用)

14. 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提审后发回重审用)

15. 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16. 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17. 民事调解书(下级法院再审用)

18. 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再审案件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19. 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再审准许或不准撤回再审申请用)

20. 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再审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

21. 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对原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再审用)

22. 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再审后发回重审用)

第二部分 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23. 民事裁定书(本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用)

24. 民事裁定书(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25. 民事判决书(本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26. 民事判决书(本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27. 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提审用)

28. 民事调解书(本院依职权再审用)

29. 民事裁定书(本院依职权再审案件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30. 民事裁定书(本院对原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用)

31. 民事裁定书(本院依职权再审后发回重审用)

第三部分 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32. 民事裁定书(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33. 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34. 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35. 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提审用)

36. 民事调解书(下级法院再审用)

37. 民事裁定书(抗诉案件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38. 民事裁定书(准予撤回抗诉或终结再审程序用)

39. 民事裁定书(抗诉案件发回重审用)

第四部分 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40. 受理通知书(通知案外人用)

41. 受理通知书(通知原审案件当事人用)

42. 民事裁定书(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43. 民事裁定书(驳回案外人再审申请用)

44. 民事调解书(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用)

45. 民事裁定书(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发回重审用)

46. 民事判决书(撤销侵害案外人权利判项用)

第一部分 当事人申请再审审查及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样式1

×××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再审人用)

(××××)×民××号

×××(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

你(你单位)因与×××(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 印)

说明:1. 本受理通知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提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时使用。

2. 标题中的法院名称,应当与法院院印的文字一致,但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的司法文书应在法院全称前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的申请再审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其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在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等登记受理手续。在受理通知书中,应告知当事人对于其再审申请已经立案审查。

样式2

×××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通知对方当事人用)

(××××)×民××号

×××(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与你(你单位)……(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不影响本院审查。
特此通知。


附: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


××××年××月××日

(院 印)

说明:1. 本受理通知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对方当事人时使用。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副本。

样式3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提审或指令、指定下级法院再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申请再审称,……(概括叙述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事由,包括其主张的事实和提出的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称,……(概括叙述被申请人的意见。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意见的,写明“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意见”)。

本院经审查认为,……(围绕申请再审人主张的再审事由,阐明本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此部分应针对案件具体情况,详略得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或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是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则援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和第一百八十五条),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或本案指定×××人民法院[其他下级法院]再审,或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原审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院 长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裁定由本院提审或者指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2. 当事人的地位应当表述为“申请再审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被申请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其他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

3. 关于当事人基本情况的表述问题。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且该别名或者曾用名与本案有关联的,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

4. 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所,并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近亲属的,还应当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果委托代理人系律师,则只写明其姓名、单位和职业。

5. 在阐述裁定理由时,只要指出本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就可以了,应注意避免以绝对的语气认定原判“确有错误”。

6.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此裁定书应当由人民法院院长署名。

样式4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申请再审称,……(概括叙述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事由,包括其主张的事实和提出的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称,……(概括叙述被申请人的意见。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意见的,写明“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意见”)。

本院审查查明,……(围绕申请再审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写明相关事实。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果没有必要,也可以不写此部分)。

本院认为,……(阐明再审申请应予驳回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已超过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的,则应阐明申请已超过法定期限,应予驳回,并引用该条。如果申请事由超出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范围的,则应阐明,予以驳回,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予以驳回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此裁定与提起再审的裁定不同,因为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院长署名的情形,所以应当由合议庭署名。

样式5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审查中准许或不准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简要写明申请再审人提出撤回其再审申请的情况,包括时间、理由等内容)。

本院认为,×××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是依法处分自己的权利,本院予以准许(如果审查后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的,则写明不准许撤回申请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准许撤回再审申请)

准许×××(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再审申请。

(第二种情况,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

不准许×××(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提出撤回其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准许或者不准许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再审人在审查期间申请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无论是裁定准许还是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此裁定书都应简明扼要,无需涉及原生效裁判的内容,也无需涉及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等内容。如果裁定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则应当继续审查。准许撤回再审申请的,在裁定书中也不必涉及原生效裁判的执行问题,这一点与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情形不同,可参见样式11的说明。

4. 对“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的,一般可用口头裁定,记人笔录;必要时也可使用书面裁定。

样式6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审查中按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简要写明本院向申请再审人发出传票的情况,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事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过程中,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人民法院按其撤回再审申请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可以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据此,此裁定书应简要地写明本院向申请再审人发出传票的情况,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事实,无需涉及原生效裁判的内容,也无需涉及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等内容。

样式7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终结对再审申请的审查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写明终结审查的事实根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审查。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终结再审申请审查程序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四)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可以另案解决的。”据此,在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本案终结审查。此时无论案件审查到什么程度,也无论能否确认再审事由是否成立,都可以直接裁定终结审查。故在此裁定书中应简洁地写明导致审查终结的特定情形,而不必涉及原生效裁判的具体内容,也不必涉及再审事由是否成立的问题。

样式8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提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一审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一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一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不服一审判决,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答辩称,……。(上诉请求和答辩应高度概括,也可以视情况予以省略)。

×××人民法院二审查明,……(如果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应简写“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申请再审称,……(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写明被申请人在再审中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此部分的写法)。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裁判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而提审,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在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部分应写明案由、提起再审的依据、本次再审的审判组织、开庭方式、当事人出庭情况等。在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情形,关于审判组织不写“另行组成合议庭”,只写明“组成合议庭”即可。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未到庭的,写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写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本次再审中有诉讼中止、申请回避等情况的,应予写明。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参加本次再审诉讼的,应写明承继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理由和经过。

4. 判决书中案件事实部分的写法,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本样式中的写法,仅供参考,不必拘泥,其结构和顺序,可以适当调整。总体要求是:第一,使人读后能够明了从最初发生诉讼直到本次再审的基本脉络。第二,使人读后能够了解当事人在本案以往诉讼中的基本诉辩主张,尤其是一审原告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准确地交代清楚,因为这一点涉及再审审理范围。而当事人在二审等程序中的诉辩主张可以视情况简写或者省略。第三,使人读后能够了解本案历次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并应完整、准确叙明本次再审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应当注意繁简得当,着重叙述与本次再审争议相关的事实,其他事实概括叙述,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避免遗漏有关事实。交代历次裁判认定的事实,不意味着完全照抄历次裁判文书,而应当灵活处理。例如,如果一审认定的事实准确、完整,二审及再审均予以确认的,则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二审确认了一审认定的事实”、“×××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本院再审予以确认”等方式,予以简化;如果二审、再审有另查明的事实,则可以在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基础上,再写另查明的事实。如果再审查明的事实完全不同于原审查明的事实的,则应当分别写明。第四,使人读后能够了解历次裁判的基本理由。对此不必完全照抄历次裁判文书,而应适当归纳后简要写明,也可视情况予以省略。例如,二审裁判理由基本与一审相同并维持一审裁判时,也可以简单地写明“二审根据与一审同样的理由作出裁判”。第五,要写明历次裁判的时间、案号及裁判主文的准确内容,包括诉讼费用承担。写明历次裁判主文准确内容,不意味着完全照抄,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例如,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元”的,这时应当具体地指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或名称。第六,写明当事人在本次再审中的诉辩主张。

5. 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应当全面。再审维持原判的,一般只引程序法条文。再审改判的,应当同时引用程序法条文和实体法条文。在阐述裁判理由时,应当尽量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起来,这样在写明裁判依据时就不必再重复了。引用法条的顺序是先上位法后下位法,先法律、法规后司法解释。

6. 判决主文应当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裁判,表述应当准确、周密,且应当明白无误、易于理解,便于执行,避免引起歧义。一般可以区分以下不同情形来处理。第一种情形,全部改判的,应首先按照由后向前的顺序撤销历次裁判,然后再写明重新判决的内容。在前面已有多次判决的情形,如果采用“撤销某判决某项,维持某判决某项,变更某判决某项”等写法容易导致混乱、难于理解时,也应撤销前面的所有判决内容,重新作出判决。第二种情形,维持原判的,只写明“维持×××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即可,此前的历次裁判不写。第三种情形,对原判部分改判的,应写明维持或者撤销原判的某项并具体抄录该判项内容,然后写明改判的内容。改判后,如果对一审原告或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全部支持的,还应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再审改判后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应另起一行写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7. 再审维持原判且没有发生再审诉讼费用的,则不写诉讼费用负担部分。再审维持原判但发生了再审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的,应当写明再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再审改判的,应当对一、二审以及本次再审的诉讼费用负担一并作出判定。

样式9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上级法院提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一般应简要写明案件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或“双方当事人请求本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调解书书样式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而提审本案,在再审过程中,组织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调解方式结案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再审调解书应当简明。在案件来源部分,交代清楚原生效判决及本案再审依据即可。一般应简要写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当事人双方要求或同意略写的,也可以略写。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写明“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样式10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提审案件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导致诉讼中止、终结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项(或第一百三十七条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中止诉讼的)

本案中止诉讼。

(第二种情况,终结诉讼的)

本案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而提审本案,在再审过程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在再审过程中,如果发生了需要中止诉讼或者终结诉讼的情形,则应作出相应的裁定。在终结诉讼的情形,裁定主文写明“本案终结诉讼”即可,不必对原生效裁判的效力问题作任何表述,既没有必要撤销原生效裁判及历次裁判,也没有必要恢复原裁判的执行。

样式11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提审后准许或不准撤回再审申请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写明申请再审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情况,应包括其撤回理由等内容)。

本院经审查认为,×××在本案再审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是依法处分自己的权利,本院予以准许(如果审查后不允许撤回再审申请的,则写明不准许撤回申请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裁定不准许的,不引用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准许撤回再审申请)

一、准许×××(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再审申请,本案终结再审程序;

二、恢复对×××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二种情况,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

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而提审本案,在再审过程中,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终结再审程序,并恢复原判决的执行。所以,在裁定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时,裁定书主文中还应写明终结再审程序及恢复对原生效裁判的执行。在需要写明恢复对原生效裁判的执行这一点上,此裁定书与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在案件审查阶段撤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书不同。参见样式5的说明。

样式12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提审后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写明按申请再审人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理由,即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按×××(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终结再审程序;

二、恢复对×××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未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而提审本案,在再审过程中,按当事人自动撤回其再审申请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在再审程序中,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裁定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此时,亦应终结再审程序,并恢复对原生效裁判的执行。

样式13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对原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提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本院再审过程中,申请再审人×××称,……(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写明被申请人在再审中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简要写明再审查明的事实,突出决定本案应否驳回起诉的相关情况)。

本院认为,……(结合双方的诉辩理由,阐明本案应否驳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原裁定应予维持的。)

维持×××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二种情况,本案不应驳回起诉的。)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原审结果为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予以提审,经审理后维持原裁定或者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对于原审结果为裁定驳回一审原告起诉的案件(包括一审驳回原告起诉裁定生效的案件,以及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二审裁定维持一审裁定的案件),当事人(一般而言也就是一审原告)申请再审,上级法院提审的,在审理之后应当作出裁定,决定本案应否驳回起诉。如果原裁定驳回起诉正确,则再审应予以维持,并应写明“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如果本案不应驳回起诉,则应撤销原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这时,不必写诉讼费用负担一项,由下级法院实体审理后,再决定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另因为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所以不应写“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样式14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提审后发回重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的基本过程和裁判结果,无需过于详细地抄录其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理由)。

本院再审过程中,申请再审人×称,……(简要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简要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或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而提审本案,经审理后,撤销历次裁判,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据此,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也就是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或者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在此裁定中,应撤销历次裁判,直接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样式15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原审的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原审的诉讼地位):……。

原审第三人:……。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受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原审原告×起诉至本院(或×××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原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原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本院(或×××人民法院)原审查明,……。

本院(或×××人民法院)原审认为,……。本院(或×××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申请再审称,……(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裁判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原审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本次再审追加当事人的,其诉讼地位直接写作“原告”、“被告”、“第三人”,而不必表述为“再审原告”或者“追加原告”等。

3. 因为是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所以本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应当写明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4. 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样式8的说明。

样式16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受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一审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一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一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或×××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答辩称,……。

本院(或×××人民法院)二审查明,……。

本院(或×××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院(或×××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申请再审称,……(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裁判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样式8的说明。

样式17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下级法院再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

……(简要写明案件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或“双方当事人请求本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调解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组织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调解方式结案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制作本调解书时,另请参照样式9的说明。

样式18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再审案件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导致诉讼中止、终结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项(或第一百三十七条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中止诉讼的。)

本案中止诉讼。

(第二种情况,终结诉讼的。)

本案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0的说明。

样式19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再审准许或不准撤回再审申请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写明申请再审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情况,应包括其撤回理由等内容)。

本院经审查认为,×××在本案再审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是依法处分自己的权利,本院予以准许(如果审查后不允许撤回再审申请的,则写明不准许撤回申请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裁定不准许的,不引用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准许撤回再审申请。)

一、准许×××(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其再审申请,本案终结再审程序;

二、恢复对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二种情况,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

不准许×××撤回其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1的说明。

样式20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再审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写明按申请再审人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理由,即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按×××(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终结再审程序;

二、恢复对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未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按当事人自动撤回其再审申请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2的说明。

样式21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对原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再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受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本院再审过程中,申请再审人×××称,……(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写明被申请人在再审中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简要写明再审查明的事实,突出决定本案应否驳回起诉的相关情况)。

本院认为,……(结合双方的诉辩理由,阐明本案应否驳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原裁定应予维持的。)

维持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二种情况,本案不应驳回起诉的。)

一、撤销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文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对原审结果为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予以再审,经审理后维持原裁定或者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3的说明。

样式22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下级法院再审后发回重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受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本院再审过程中,申请再审人×××称,……(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写明被申请人在再审中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或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及×××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撤销历次裁判,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4的说明。

第二部分 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样式23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本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用)

(××××)×民××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简称×××)与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院 长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本案提起再审时使用。

2. 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

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因为原裁判“确有错误”,所以,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案件提起再审,应当十分慎重。

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裁定,应当写明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并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样式24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民××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原审第三人(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简称×××)与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审查认为,该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或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院 长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本案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23相同。

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并非必须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所以在此裁定书中写明“本院审查认为,该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即可。

4.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23的说明。

样式25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本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民××号

原审原告:……。

原审被告:……。

原审第三人:……。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原审原告诉称,……(简要写明原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原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原审被告的答辩情况)。

原审查明,……(概括写明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

原审认为,……(概括写明原审判决的裁判理由及裁判结果)。

本院再审过程中,原审原告称,……。原审被告答辩称,……(写明各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裁判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本案提起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23相同。

3. 在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中,因为没有申请再审人或被申请人,所以在写明当事人诉辩主张时应注意措辞。

4. 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样式8的说明。

样式26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本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民××号

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一审原告(原审上诉人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一审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一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一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答辩称,……。

本院二审查明,……。

本院二审认为……。本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本院再审过程中,原审上诉人称,……。原审被上诉人×××辩称,……(写明各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裁判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本案提起再审,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23相同。

3. 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样式8和样式25的说明。

样式27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提审用)

(××××)×民××号

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一审原告(原审上诉人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一审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一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一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不服一审判决,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答辩称,……。

×××人民法院二审查明,……。

×××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本院再审过程中,×××称,……。×××辩称,……(写明各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但维持原判的,只写明程序法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裁判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审本案,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23相同。

3. 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样式8和样式25的说明。

样式28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本院依职权再审用)

(××××)×民××号

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一审原告(原审上诉人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简要写明案件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或“双方当事人请求本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调解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本案提起再审,在再审过程中,组织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调解方式结案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23相同。

3. 制作本调解书时,另请参照样式9的说明。

样式29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本院依职权再审案件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民××号

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一审原告(原审上诉人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导致诉讼中止、终结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项(或第一百三十七条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中止诉讼的)

本案中止诉讼。

(第二种情况,终结诉讼的)

本案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本案提起再审,在再审过程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23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0的说明。

样式30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本院对原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用)

(××××)×民××号

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审原告(原审上诉人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本院再审过程中,×××称,……。×××辩称,……(写明各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简要写明再审查明的事实,突出决定本案应否驳回起诉的相关情况)。

本院认为,……(结合双方的诉辩理由,阐明本案应否驳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原裁定应予维持的。)

维持本院(××××)×民××号民事裁定。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二种情况,本案不应驳回起诉的。)

一、撤销本院(××××)×民××号民事裁定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驳回起诉裁定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本案提起再审,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裁定或者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23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3的说明。

样式31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本院依职权再审后发回重审用)

(××××)×民××号

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一审原告(原审上诉人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本院再审过程中,×××称,……。×××辩称,……(写明各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或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民××号民事判决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本案提起再审,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撤销历次裁判,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23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4的说明。

第三部分 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样式32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民××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申诉人×××(简称×××)与被申诉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年××月××日,×人民检察院作出×号民事抗诉书,以……(写明抗诉机关认为原判存在的民事诉讼法中所列的某项具体再审事由)为由对本案提出抗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或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院 长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裁定由本院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2. 因人民检察院抗诉而再审的,首先写明抗诉机关,随后列明“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再列明“被申诉人(一、二审的诉讼地位)”,其他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

鉴于抗诉案件裁定再审时,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对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仍依原审裁判文书列明;尚未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一项予以省略。

3. 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再审的案件,在提起再审的裁定书中,简单写明人民检察院所提出的抗诉理由即可,不应对该抗诉事由成立与否等问题作出评判。

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因人民检察院抗诉而提起再审的裁定,应当写明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并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样式33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民××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被申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因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未出庭的不写)。……(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原审原告×××诉称,……(简要写明原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原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原审被告的答辩情况)。

原审查明,……(概括写明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

原审认为,……(概括写明原审判决的裁判理由及裁判结果)。

×××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概括写明检察院的抗诉理由)。

本院再审过程中,申诉人×××称,……。原申诉人×××辩称,……。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裁判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原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2相同。

3. 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应在案件审理经过部分写明。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所以,在判决书中,既要概括写明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也要写明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但在判决主文中也不应出现“驳回×××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表述。

5. 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样式8的说明。

样式34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民××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因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未出庭的不写)。……(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一审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一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一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或×××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答辩称,……。

本院(或×××人民法院)二审查明,……。

本院(或×××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院(或×××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概括写明检察院的抗诉理由)。

本院再审过程中,×××称,……。×××辩称,……(写明各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受指令的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2相同。

3. 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样式8和样式33的说明。

样式35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提审用)

(××××)×民××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因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未出庭的不写)。……(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一审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一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一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不服一审判决,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答辩称,……。

×××人民法院二审查明,……。

×××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概括写明检察院的抗诉理由)。

本院再审过程中×××称,……。×××辩称,……(写明各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本案,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2相同。

3. 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样式8和样式33的说明。

样式36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下级法院再审用)

(××××)×民××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因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

……(一般应简要写明案件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或“双方当事人请求本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调解书样式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再审,本院在再审过程中,组织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调解方式结案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2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9的说明。

样式37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抗诉案件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民××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因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导致诉讼中止、终结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项(或第一百三十七条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中止诉讼的。)

本案中止诉讼。

(第二种情况,终结诉讼的。)

本案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再审,在再审过程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2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0的说明。

样式38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准予撤回抗诉或终结再审程序用)

(××××)×民××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因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事实或者导致再审程序终结的事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

一、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

二、恢复对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第二种情况)

一、本案终结再审程序;

二、恢复对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再审,在再审过程中,准予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或者终结再审程序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2相同。

3. 对于抗诉再审的案件,在再审过程中,向检察机关申诉的当事人表示撤回申诉的,或者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都表明了申诉人对原生效裁判不再持有异议。如果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另外,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亦应裁定准许。无论是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还是裁定本案终结再审程序,都是在程序上终结再审诉讼的整个活动,对双方争议的实体问题不再审理,仍按照原生效判决的内容执行,所以在裁定书中还应写明恢复对原生效裁判的执行。

样式39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抗诉案件发回重审用)

(××××)×民××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诉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简称×××)因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未出庭的不写)。……(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简要写明检察院抗诉理由)。

本院再审过程中,×××称,……。×××辩称,……(写明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或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民××号民事判决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再审,经本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撤销历次裁判,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32相同。

3.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4的说明。

第四部分 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类

样式40

×××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通知案外人用)

(××××)×民××号

×××(写明申请再审的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

×××与×××(写明原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 印)

说明:1. 本受理通知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外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该案外人时使用。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据此,案外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查,并通知案外人和原审各方当事人。

样式41

×××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通知原审案件当事人用)

(××××)×民××号

×××(写明原审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你(你单位)与×××(写明原审案件另一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写明申请再审的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你单位)送达再审申请书副本。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不影响本院审查。
特此通知。


附: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


××××年××月××日

(院 印)

说明:1. 本受理通知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外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原审案件当事人时使用。

2. 制作本通知书时,另请参照样式40的说明。

样式42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案外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案件的全部当事人,均应作为被申请人列出。)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申请再审称,……(概括叙述案外人提出的再审事由,包括其主张的事实和提出的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称,……(概括叙述其意见)。

(原审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均应概括叙述。)

本院经审查认为,……(阐明本案提起再审的理由。此部分应针对案件具体情况,详略得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或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院 长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由本院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2. 因案外人申请而提起再审的案件,应首先列明“申请再审人(案外人)”,括号中的“案外人”表明申请再审人与原审的关系,不应省略。案件的原有各方当事人则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原审案件的全部当事人,均应作为被申请人列出。

3. 案外人申请再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在提起再审的裁定书中,还应同时援引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但应当注意此裁定仅仅确定本案应当再审,不能涉及案件实体处理问题。

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此裁定书应当写明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并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样式43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案外人再审申请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案外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申请再审称,……(概括叙述案外人提出的再审事由,包括其主张的事实和提出的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称,……(概括叙述其意见)。

(原审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均应概括叙述。)

本院审查查明,……(围绕案外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写明相关事实。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果没有必要,也可以不写此部分)。

本院认为,……(阐明驳回案外人再审申请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其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42相同。

样式44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案外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

……(简要写明案件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或“各方当事人请求本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调解书样式供因案外人申请再审,受指令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在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过程中,组织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调解方式结案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42相同。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案外人申请而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在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此调解书适用于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而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形。在此调解书中,案外人应列为“申请再审人(案外人)”,而不能直接列为“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

4. 制作本调解书时,另请参照样式9的说明。

样式45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发回重审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案外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民××号民事判决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裁定书样式供因案外人申请再审,受指令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撤销历次裁判,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42相同。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案外人申请而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在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此裁定书适用于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而不能达成调解协议,需要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的情形。在此裁定书中,案外人应列为“申请再审人(案外人)”,而不能直接列为“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等。

4. 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14的说明。

样式46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撤销侵害案外人权利判项用)

(××××)×民××号

申请再审人(案外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简称×××)与×××(简称×××)……(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写明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一审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一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一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答辩称,……。

本院二审查明,……。

本院二审认为……。本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本院再审过程中,×××(案外人)称,……。×××辩称,……(写明各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

本院再审认为,……(阐明原生效判决的某一判项侵害了案外人的权利,应予撤销,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可另案解决。与案外人无关的判项,应予维持)。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本院(××××)×民××号民事判决第……项,即……;

二、撤销本院(××××)×民××号民事判决第……项,即……。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 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1. 本判决书样式供因案外人申请再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再审,经审理后,撤销原生效判决中侵害案外人权利的特定判项时使用。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42相同。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案外人申请而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仅审理其对原判决提出异议部分的合法性,并应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或者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的,应当告知案外人以及原审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解决相关争议,故在此判决书阐述判决理由部分,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可另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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