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权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本院特发此悬赏执行公告,对被执行人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处实行悬赏执行。望社会各界对被执行人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处的财产线索向本院举报,对经核查属实并使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申请执行人将给予现金奖励,并对举报人及举报情况予以保密。同时也敦促被执行人见此公告后,主动到本院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0451)86428058 联系人:曲执行员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