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公安部  
【发文字号】 公通字〔2014〕23号
【发布日期】 2014-06-24
【实施日期】 2014-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现将修订后的《公安国家赔偿法文书(式样)》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9月1日启用,2010年9月公安部印发的《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同时废止。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统一制定。

公 安 部

2014年6月24日

附件: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

http://www.mps.gov.cn/n16/n1282/n3508/n2173912/n4099599.files/n4099611.doc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