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浙江省(宁波除外)
伤残等级 (赔偿指数) | 伤残赔偿金 (城镇) | 伤残赔偿金 (农村) | 精神损害赔偿金 |
一级(100%) | 874280 | 422500 | 50000 |
二级(90%) | 786852 | 380250 | 45000 |
三级(80%) | 699424 | 338000 | 40000 |
四级(70%) | 611996 | 295750 | 35000 |
五级(60%) | 524568 | 253500 | 30000 |
六级(50%) | 437140 | 211250 | 25000 |
七级(40%) | 349712 | 169000 | 20000 |
八极(30%) | 262284 | 126750 | 15000 |
九级(20%) | 174856 | 84500 | 10000 |
十级(10%) | 87428 | 42250 | 5000 |
死亡赔偿金 | 874280 | 422500 | 50000 |
注:
1、数据来源:浙江统计局
2015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
2015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661元
2015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25元
2015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
2015年浙江省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719元
2、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
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5、医疗费: 凭发票、病历、费用清单,非医保用药部分受害方也应得到赔偿,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拒赔可以争取。不合理医疗费应当扣除,如伙食费等。
6、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30元/天。
7、营养费:10至30元/天,营养期一般以鉴定为准。
8、交通费 :就医交通费以合理、必要为原则,凭发票,无发票的法院酌定处理。
9、误工费 :无固定收入的,141元/天。本人收入固定的,高于此标准的,按实际收入算。误工期限一般以鉴定为准。
10、 护理费:一般情况下,按141元/天,护理期限一般以鉴定为准。
11、 住宿费、伙食费、外地就医住宿费:一般150元/天。
12、 残疾辅助器具费:需医院证明、发票。
13、丧葬费及办理丧葬事宜的相关费用 :丧葬费25859元,办理丧葬事宜的相关费用一般为5000元。
注:湖州地区赔偿标准提高一倍: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在湖州地区已经不区分农民和居民身份,一律按居民赔偿,意味直接从原来农民死亡只有422500元,变成874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