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颁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08年7月11日由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