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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经营和价格管理的决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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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2-03-21
【实施日期】 2002-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经营和价格管理的决定》的决定

      (2002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公布)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1996年4月3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经营和价格管理的决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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