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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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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4-06-23
【实施日期】 2004-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

      (2004年5月26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2004年6月23日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无锡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无锡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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